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议书广大会员(企业)和商协会:全面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需要全市上下汇集众智、凝心聚力。肇庆市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更需要全市人民积极投身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把肇庆的文明水平提升到另一个台阶。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作为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受益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肇庆市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建设的重要参与者,应该立即行动起来,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和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氛围,为我市创文作出应有的贡献。在此,肇庆市工商联(总商会)向广大会员(企业)和商协会发出如下倡议:一、自觉行动,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广大会员(企业)和商协会要积极参与,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规范自己的举止言行,屏弃陋习,崇尚文明,做一个合格的文明市民。要大力弘扬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自觉遵守市民文明公约,爱护公共环境,不乱丢乱倒垃圾、不乱写乱画乱涂、不随地吐痰抛物,积极参与垃圾分类;不乱堆杂物、超线摆卖、占道经营,自觉落实好“门前三包”;做到文明出行,坐车礼让,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告别不文明行为,劝导并指正身边人的不文明行为。二、诚实守信,积极营造良好营商氛围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自觉遵守国家服务标准、行规行约;要做到依法经营,不违法乱纪;照章纳税,不隐瞒逃漏;公平竞争,不欺行霸市;货真价实,不掺杂使假,自觉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要牢固树立诚信为本、诚信立身、诚信兴商的思想,坚守职业道德标准,诚实守信,以诚兴商;要以诚信为本,不损人利己,不见利忘义,不坑蒙拐骗,以实际行动为市场经济营造良好的诚信氛围,弘扬优秀企业文化,积极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努力通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三、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培育文明社会风尚广大会员(企业)和商协会要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积极参与我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当好创建文明城市的参与者和监督者。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整洁,周围地面无污水、无抛撒、无积存垃圾;做好企业员工的宣传发动,鼓励员工及家人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支持肇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配合社区、小区维护环境卫生和秩序,监督各种不文明现象。积极下沉帮扶社区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力所能及在人、财、物等方面支持社区开展相关活动;积极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帮助他人,服务社会,传播文明理念,引领社会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