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秋学期学生资助告家长书各位家长:为了做好2020年秋学期学生资助工作,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将扬中市相关资助政策宣传如下:一、资助标准:1.持证全免:对特困家庭和持《特困职工证》、《残疾人证》人员子女,残疾儿童和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及革命烈士或者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予以保教费全免。2.政府资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资助。资助比例占在园幼儿的10%,资助标准为人均每学期500元,幼儿园可根据经济困难程度分为400元、500元、600元三个档次,经费由财政保障。3.特殊困难: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资助等。二、资助流程:1.由经济困难的幼儿家长,根据家庭实际情况提出申请,到班级老师处领取并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经所在村委会或社区签署意见后上交幼儿园。2.经幼儿园审定后,将幼儿名单、申请表及补助标准报市教育局、财政部门审批。三、注意事项:1.如需提出申请,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表》,同时要附上相关佐证材料:《城乡低保证》、《特困职工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或由贫困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中国农业银行卡复印件。材料上报截止时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