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合法性审查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202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一)全力做好市政府涉法事务审查,当好参谋助手。审核《关于投资建设贵溪至资溪高速公路洽谈会议备忘录》《关于成立贵溪工业质量升级创投发展基金的框架合作协议》《贵溪通航新城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合作协议备忘录》等市政府合同10余件;处理市政府各部门涉法事务,审核《贵溪天源液化气有限公司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推进机制砂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贵溪市综合医改试点财政补偿实施方案》等10余件非规范性文件。(二)加强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管理。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与各起草部门进行多次沟通,对其中与上位法不一致的内容进行了修改,以确保出台文件的规范性、合法性。上半年共审核制定《贵溪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贵溪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贵溪市城市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9件。(三)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江西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有关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截止目前,市政府(含办公室)制定的9件规范性文件均按时报送鹰潭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报备率和及时率都达100%。(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做好制定要点工作。根据江西省、鹰潭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我市及时出台了《贵溪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明确了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二、下步工作要点(一)当好参谋助手。主动参与重大决策制定,为经济管理和社会事务、行政行为及其法律事务提供及时、准确、优质的法律服务,避免行政争议和矛盾的发生,为政府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当好参谋助手,提供法律保障。(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坚持“精简数量、提高质量”的原则,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加大对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备案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后评价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减少决策失误造成的损失。(三)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完成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加大对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指导力度,做好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实施及考核,推动全市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不断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