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数 学 归 纳 法 (1)
【 学 情 分 析 】 :
数 学 归 纳 法 是 一 种 特 殊 的 直 接 证 明 的 方 法 , 在 证 明 一 些 与 正 整 数 n( n 取 无 限 多 个
值 )有 关 的 数 学 命 题 时 , 数 学 归 纳 法 往 往 是 非 常 有 用 的 研 究 工 具 , 它 通 过 有 限 个 步 骤 的
推 理 , 证 明 n 取 无 限 多 个 正 整 数 的 情 形 。
【 教 学 目 标 】 :
( 1) 知 识 与 技 能 : 理 解 “ 归 纳 法 ” 和 “ 数 学 归 纳 法 ” 的 含 意 和 本 质 ; 掌 握 数 学 归 纳 法 证
题 的 两 个 步 骤 一 个 结 论 ; 会 用 “ 数 学 归 纳 法 ” 证 明 与 正 整 数 有 关 的 数 学 命 题 。
( 2) 过 程 与 方 法 : 初 步 掌 握 归 纳 与 推 理 的 方 法 ; 培 养 大 胆 猜 想 , 小 心 求 证 的 辩 证 思 维 素
质 。
( 3) 情 感 态 度 与 价 值 观 : 培 养 学 生 对 于 数 学 内 在 美 的 感 悟 能 力 。
【 教 学 重 点 】 :
借 助 具 体 实 例 了 解 数 学 归 纳 法 的 基 本 思 想 ,掌握 它 的 基 本 步 骤 (特 别 要 注 意 递 推 步 骤
中 归 纳 假 设 的 运 用 和 恒 等 变 换 的 运 用 ), 运 用 它 证 明 一 些 与 正 整 数 有 关 的 数 学 命 题 。
【 教 学 难 点 】 :
如 何 理 解 数 学 归 纳 法 证 题 的 有 效 性 ; 递 推 步 骤 中 如 何 利 用 归 纳 假 设 。
【 教 学 过 程 设 计 】 :
教学环节 教学活动 设计意图
一、
提出
问题
1. 问 题 1: 盒 子 里 有 八 个 乒 乓 球 , 如 何 证 明 里 面 的 球 全 为
白 色 ?
以 试 验 的 方 式 , 从 盒 子 中 先 取 5 次 球 , 观 察 颜 色 并 猜 想 其
余 球 的 颜 色 , 判 断 猜 想 是 否 正 确 ( 完 全 归 纳 法 ) ?
2.考 察 部 分 对 象 , 得 到 一 般 结 论 的 方 法 , 叫 做 不 完 全 归 纳
法 。 不 完 全 归 纳 法 得 到 的 结 论 不 一 定 正 确 。
考 察 全 部 对 象 , 得 到 一 般 结 论 的 方 法 , 叫 做 完 全 归 纳 法 。
完 全 归 纳 法 得 到 的 结 论 一 定 正 确 。
3. 举 2 个 小 例 子 说 明 不 完 全 归 纳 法 不 一 定 正 确 。
小 明 的 爸 爸 有 3 个 儿 子 , 老 大 说 : “ 我 叫 1 毛 ”,老 二
说:“ 我 叫 2 毛 ”,老 三 说 — ——— ? ( 我 声 明 , 我 不 叫 3
毛 , 我 叫 小 明 )。
因 为 矩 形 与 正 方 形 的 对 角 线 都 相 等 且 互 相 平 分 , 所 以
说 所 有 四 边 形 的 对 角 线 都 相 等 且 互 相 平 分 。
4. 问 题 2: 请 大 家 回 忆 , 课 本 是 如 何 得 出 等 差 数 列 的 通 项
公 式 的 ?
( 板 书 ) 归 纳 出 的 结 论 — — 正 确 。
5. 问 题 3 : 对 于 数 列 {an} , 已 知
( n=1,2, … … ),求 出 , 我 们 猜 想 其 通 项 公 式 为
。 这 个 结 论 正 确 吗 ?
生 : 讨 论 、 交 流 。
6.提 出 问 题 : 很 多 时 候 用 完 全 归 纳 法 证 明 结 论 是 否 正 确 是
不 合 适 的 , 我 们 借 助 不 完 全 归 纳 法 去 发 现 或 猜 想 结 论 , 那
么 如 何 解 决 不 完 全 归 纳 法 存 在 的 问 题 呢 ? ( 只 有 经 过 严 格
的 证 明 , 不 完 全 归 纳 得 出 的 结 论 才 是 正 确 的 。)
通 过 实 际 例 子 了
解 不 完 全 归 纳 法
与 完 全 归 纳 法 的
概 念
复 习 回 顾
提 出 问 题 ,引发 思
考
通 过 一 系 列 的 问
题 引 出 新 课
n
n
n a
aaa +== + 1,1 11
432 ,, aaa
nan
1=二 、
数 学 归 纳
法 原 理
1. 由 多 米 诺 骨 牌 引 入 数 学 归 纳 法
[投 影 ]多 米 诺 骨 牌 游 戏
提 出 两 个 问 题 : 若 第 一 块 不 倒 , 出 现 什 么 情 况 ? 若 中
间 某 块 倒 下 , 不 能 使 其 下 一 块 倒 下 , 出 现 什 么 情 况 ? 所 以
多 米 诺 骨 牌 游 戏 能 进 行 下 去 要 满 足 两 个 条 件 。
( 1) 第 一 块 骨 牌 倒 下 ;
( 2) 任 意 相 邻 的 两 块 骨 牌 , 前 一 块 倒 下 一 定 导 致 后 一
块 倒 下 。
2 . 参 照 多 米 诺 骨 牌 的 原 理 , 我 们 设 想 : 在 证 明 某 些 与 正
整 数 有 关 问 题 时 , 先 证 明 当 n 取 第 一 个 值 n0( 例 如 n0 =1
或 2)时 , 命 题 成 立 ( 即 骨 牌 的 第 一 块 能 倒 ),然 后 假 设 只
要 由 n=k ( k∈ N* , k≥ n 0 )时 命 题 成 立 , 就 能 推 出 n=k+1
时 命 题 也 成 立 ( 即 只 要 某 一 块 倒 下 , 就 能 使 其 下 一 块 也 倒
下 ),那 么 就 证 明 这 个 命 题 成 立( 所 有 骨 牌 都 能 倒 下 )。我
们 称 这 种 证 明 方 法 叫 做 数 学 归 纳 法 。(严 谨 , 一 而 二 , 二
而 三 , … … 以 至 无 穷 )
数 学 归 纳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 原 理
电 脑 多 媒 体 课 件
能 够 强 化 对 学 生
感 观 的 刺 激 ,它创
设 生 动 、形 象 、直
观 的 教 学 情 景 ,可
以 极 大 提 高 学 生
的 学 习 兴 趣 ,加大
一 节 课 的 信 息 容
量 ,帮助 学 生 理 解
和 掌 握 知 识
三 、
应 用
给 出 问 题 3 的 数 学 归 纳 法 的 证 明 , 将 每 一 步 骤 标 号 。
引 导 学 生 总 结 出 数 学 归 纳 法 的 证 题 思 路 和 步 骤 。
数 列 {an}中 , 已 知 ( n=1,2,… … ),则 猜 想
其 通 项 公 式 为 。
证 明 : ( 1) 当 n=1 时 , 猜 想 式 成 立
( 2) 假 设 当 n=k 时 猜 想 成 立 , 即 ,
那 么 当 n=k+1 时 ,
根 据 已 知 及 假 设 ,
所 以 即 当 n=k+1 时 猜 想 也
成 立 。
由 ( 1)( 2) 可 以 断 定 , 等 式 对 一 切 n∈ N*都 成 立
强 调 :要 用 到 归 纳 假 设 ; 列 出 证 明 n=k+1 成 立 时 的 目 标
通 过 此 例 引 导 学
生 总 结 数 学 归 纳
法 的 证 题 步 骤 。
详 细 的 板 书 推 导
利 于 学 生 总 结 归
纳 出 数 学 归 纳 法
的 证 题 步 骤 及 更
进 一 步 地 理 解 原
理
四 、
归 纳
明 确 数 学 归 纳 法 的“ 起 动 步 骤 ”和“ 递 推 步 骤 ”这“ 两
个 步 骤 ” 以 及 “ 一 个 结 论 ”。
用 数 学 归 纳 法 证 明 命 题 的 具 体 步 骤 是 :
(1)( 归 纳 奠 基 ) 证 明 当 n 取 第 一 值 n 0 (例 如 n 0=1,
n0=2 等 )时 命 题 成 立 ;
(2)( 归 纳 递 推 ) 假 设 n=k(k∈ N* 且 k≥ n 0)时 命 题 成
立 , 证 明 当 n=k+1 时 命 题 也 成 立 。
在 完 成 了 这 两 个 步 骤 以 后 ,就 可 以 断 定 命 题 对 从 n0 开
始 的 所 有 的 自 然 数 n 都 正 确 。
强 调 :
( 1)上 面 的 证 明 第 一 步 是 递 推 基 础 ,第 二 步 是 递 推 的
依 据 , 两 者 缺 一 不 可 。
( 2) 第 一 步 要 证 明 , n=k+1 时 也 要 证 明 , 且 过 程 中 一
定 要 用 到 假 设 。
阅 读 课 本 : P93 倒 数 第 5 行 至 P94 例 1 上 方 。
培 养 学 生 的 归 纳
能 力
培 养 阅 读 习 惯
n
n
n a
aaa +== + 1,1 11
nan
1=
,11 =a
kak
1=
k
k
k a
aa +=+ 11 kak
1=
1
1
11
1
11 +=
+
=+=+ k
k
k
a
aa
k
k
k五 、
应 用
例 1 用 数 学 归 纳 法 证 明
板 书 解 答 过 程 ,注 意 解 题 规 范 ,严 防 出 现“ 依 次 类 推 ”
式 的 不 完 全 归 纳 法 ; 强 调 n=k 成 立 必 须 应 用 在 证 明 n=k+1
成 立 的 过 程 中 , 不 可 应 用 等 差 数 列 求 和 公 式 证 明 n=k+1 成
立 。
证 明 :
( 1) 当 n=1 时 , 左 式 =1, 右 式 =1 2, 等 式 成 立 。
( 2) 假 设 当 n=k 时 , 等 式 成 立
即 成 立
则 当 n=k+1 时
所 以 当 n=k+1 时 等 式 也 成 立
综 合 ( 1)( 2) 知 , 等 式 对 于 任 意 n∈ N*都 成 立 。
演 示 此 求 证 式 的 含 义
保 证 学 生 及 时 地
在 充 分 理 解 的 基
础 上 掌 握 数 学 归
纳 法 的 解 题 方 法
及 步 骤
六 、
练 习
巩 固
P95. 练 习 1.
实 物 投 影 学 生 解 答 过 程 , 及 时 点 评 。
( 学 生 板 演 练 习 ) 通 过 讲 评 可 以
及 时 发 现 学 生 解
题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
予 以 更 正 。
七 、
知 识
小 结
适 用 : 与 正 整 数 有 关 的 命 题
重 点 : 两 个 步 骤 、 一 个 结 论 ;
注 意 : 递 推 基 础 不 可 少 ,
归 纳 假 设 要 用 到 ,
结 论 写 明 莫 忘 掉
通 过 小 结 总 结 所
学 ,突 出 重 点 ,强
调 难 点
十 、
课 后
作 业
1. P96 习 题 2.3 A 组 1( 2)
2. P96 习 题 2.3 B 组 1
通 过 作 业 反 馈 ,了
解 对 所 学 知 识 掌
握 的 效 果 ,以利 课
后 解 决 学 生 尚 有
疑 难 的 地 方
十 一 、
设 计
反 思
本 节 课 让 学 生 对 数 学 归 纳 法 的 原 理 及 证 题 步 骤 有 一
个 初 步 的 认 识 , 所 选 例 题 及 练 习 均 是 较 基 础 和 简 单 的 。
在 教 学 过 程 中 要 强 调 : 用 数 学 归 纳 法 证 明 命 题 时 , 难 在
第 二 步 。 即 在 假 设 n=k 命 题 成 立 时 , 推 出 n=k+1 时 命 题
也 成 立 。 要 顺 利 地 完 成 这 一 步 , 主 要 依 赖 于 观 察 、 归 纳 、
恒 等 变 形 等 方 面 的 能 力 。 在 推 导 证 明 中 必 须 运 用 到 “ 归
纳 假 设 ”,否 则 不 是 数 学 归 纳 法 。
【 练习与测试】 :
2)12(531 nn =−++++
2)12(531 kk =−++++
2
2
1)(k
)12(
]1)1(2[)]12(531[
+=
++=
−++−++++=
kk
kk左式1.在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多边形内角和定理时,第一步应验证( )
A. n=1 时成立 B. n=2 时成立
C. n=3 时成立 D. n=4 时成立
答案:C
解:由于多边形最少是三角形,故选 C。
2. 某个与正整数 n 有关的命题,如果当 时该命题成立,则一定可推得当 n=k+1 时该命题也
成立。现已知 n=5 时,该命题不成立,那么应有( )
A. 当 n=4 时,该命题成立 B. 当 n=6 时,该命题成立
C. 当 n=4 时,该命题不成立 D. 当 n=6 时,该命题不成立
答案:C
解:n=6 时命题成立与否不能确定,排除 B、D;假设 n=4 时,该命题成立,由已知得 n=5 时该命题成立,
与已知条件矛盾,故选 C。
3 . 用 数 学 归 纳 法 证 明 : , 在 验 证 n=1 时 , 左 端 计 算 所 得 的 项 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1+a+a2
解:由题意可知等式左端共有 n+2 项,∴当 n=1 时,左端有 3 项为 1+a+a2。
4. 数 列 {a n}中 , 已 知 ( n=1,2,… … ),计 算 , 猜 想 的 表 达 式 并
用 数 学 归 纳 法 证 明 。
解 :
猜 想 :
证 明 : ( 1) 当 n=1 时 , 猜 想 式 成 立
( 2) 假 设 当 n=k 时 猜 想 成 立 , 即 ,
那 么 当 n=k+1 时 ,
根 据 已 知 及 假 设 ,
所 以
即 当 n=k+1 时 猜 想 也 成 立 。
由 ( 1)( 2) 可 以 断 定 , 等 式 对 一 切 n∈ N*都 成 立
5.用数学归纳法证明:n 边形的内角和为
证明:(1)当 n=3 时,三角形内角和为 , 满 足 。
( 2) 假 设 当 n=k 时 , 命 题 成 立 , 即 k 边 形 的 内 角 和 为
则 当 n=k+1 时 , 相 当 于 多 出 了 一 个 三 角 形 , 内 角 增 加 了 ,
所 以 k+1 边 形 的 内 角 和 为
即当 n=k+1 时,命题成立 。
综合(1)(2),命题对于任意 成立。
*( )n k k N= ∈
2
2 1 11 ( 1)1
n
n aa a a aa
+
+ −+ + + + = ≠−
n
n
n a
aaa +== + 1,2 11 432 ,, aaa na
7
2
5
21
5
2
,5
2
3
21
3
2
,3
2
432 =
+
==
+
== aaa
12
2
−=
nan
,212
2
1 =−=a
12
2
−=
kak
k
k
k a
aa +=+ 11 12
2
−=
kak
1)1(2
2
12
2
12
21
12
2
11 −+=+=
−+
−=+=+ kk
k
k
a
aa
k
k
k
( 2) 180n − ⋅ °
180° (3 2) 180− ⋅ °
( 2) 180k − ⋅ °
180°
°⋅−+=°+°⋅− 180]2)1[(180180)2( kk
Nnn ∈≥ ,36. 若 n 为正整数,求证:n3+5n 能被整除。
证明:(1)当 n=1 时,命题显然成立;
(2)假设当 n=k 时,命题成立,则 k3+5k 能被 6 整除
则当 n=k+1 时,(k+1)3+5(k+1)= k3+3k2+3k+1+5k+5=(k3+5k)+3k(k+1)+6
由假设知 k3+5k 能被 6 整除,而 k(k+1)是 2 的倍数,即 3k(k+1)为 6 的倍数,
第三项 6 也能被 6 整除,因此,(k3+5k)+3k(k+1)+6 能被 6 整除。
综合(1)(2)知,原命题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