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1 综 合 法 和 分 析 法 (1)
【 学 情 分 析 】 :
前 一 阶 段 刚 刚 学 习 了 人 们 在 日 常 活 动 和 科 学 研 究 中 经 常 使 用 的 两 种 推 理 — — 合 情
推 理 和 演 绎 推 理 。数 学 结 论 的 正 确 性 必 须 通 过 逻 辑 推 理 的 方 式 加 以 证 明 。这 是 数 学 区 别
于 其 他 学 科 的 显 著 特 点 。 本 节 学 习 两 类 基 本 的 证 明 方 法 : 直 接 证 明 与 间 接 证 明 。
在 以 前 的 学 习 中 , 学 生 已 经 接 触 过 用 综 合 法 、 分 析 法 和 反 证 法 证 明 数 学 命 题 , 但 他
们 对 这 些 证 明 方 法 的 内 涵 和 特 点 不 一 定 非 常 清 楚 ,逻 辑 规 则 也 会 应 用 不 当 。本 部 分 结 合
学 生 已 学 过 的 数 学 知 识 , 通 过 实 例 引 导 学 生 分 析 这 些 基 本 证 明 方 法 的 电 教 过 程 与 特 点 ,
并 归 纳 出 操 作 流 程 框 图 ,使 他 们 在 以 后 的 学 习 和 生 活 中 ,能 自 觉 地 、有 意 识 地 运 用 这 些
方 法 进 行 数 学 证 明 , 养 成 言 之 有 理 、 论 证 有 据 的 习 惯 。
【 教 学 目 标 】 :
( 1) 知 识 与 技 能 : 结 合 已 学 过 的 数 学 实 例 , 了 解 直 接 证 明 的 两 种 基 本 方 法 — — 综 合 法 和
分 析 法 ; 了 解 综 合 法 、 分 析 法 的 思 考 过 程 、 特 点
( 2) 过 程 与 方 法 : 能 够 运 用 综 合 法 、 分 析 法 证 明 数 学 问 题
( 3) 情 感 态 度 与 价 值 观 : 通 过 本 节 课 的 学 习 , 感 受 逻 辑 证 明 在 数 学 以 及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作
用 , 养 成 言 之 有 理 , 论 证 有 据 的 习 惯
【 教 学 重 点 】 :
了 解 综 合 法 、 分 析 法 的 思 考 过 程 、 特 点 ; 运 用 综 合 法 、 分 析 法 证 明 数 学 问 题 。
【 教 学 难 点 】 :
根 据 问 题 特 点 , 选 择 适 当 的 证 明 方 法 证 明 数 学 问 题 。
【 教 学 过 程 设 计 】 :
教学环
节 教学活动 设计意图
一、
提出
问题
1. 比 较
生 : 。
2.
生 : 讨 论 、 交 流 完 成 , 对 比 解 答
通 过 复 习 导 入 新 课
通 过 典 型 数 学 实 例 , 概 括
综 合 法 的 特 点
二 、
综 合
法 定
义
综 合 法 : 一 般 地 , 利 用 已 知 条 件 和 某 些 数 学 定 义 、
公 理 、 定 理 等 , 经 过 一 系 列 的 推 理 论 证 , 最 后 推 导 出
所 要 证 明 的 结 论 成 立 , 这 种 证 明 方 法 叫 做 综 合 法 。(也
形 象 地 称 为 “ 顺 推 证 法 ” 或 “ 由 因 导 果 法 ”)
阅 读 课 本 P85 倒 数 第 3 行 : 流 程 框 图 更 直 观 了 解 综 合 法 的 证
明 过 程
三 、
应 用
1.例 1. 在 中 , 三 个 内 角 A, B, C 的 对 边 分 别 为
a,b,c, 且 A, B, C 成 等 差 数 列 , a,b,c 成 等 比 数 列 ,
求 证 : 为 等 边 三 角 形 。 [几 何 画 板 ]
证 明 : 由 A, B, C 成 等 差 数 列 , 有 2B=A+C ①
∵ A, B, C 为 的 内 角
∴ A+B+C=π ②
由 ① ② 得 ③
由 a,b,c 成 等 比 数 列 , 有 ④
∵
由 ④ , 得
即
强 调 分 析 过 程 和 思 考 过 程 ,
尤 其 是 本 题 的 文 字 语 言 与
符 号 语 言 的 转 换
( 2B=A+C),隐含 条 件 的 显
性 化( A+B+C=π ),通 过 寻
找 条 件 和 结 论 间 的 联 系 ,
就 可 直 接 从 已 知 条 件 和 余
弦 定 理 出 发 , 证 明 问 题 。
例 题 起 到 运 用 综 合 法 证
题 的 示 范 作 用 , 注 意 规 范
化 表 达 。
2 2 2a b ab+ 与 的大小关系.
abba 222 ≥+
2 2 2 2
, 0, :
( ( 4
a b
a b c b c a abc
>
+ + ≥
已知: 求证
) + )
ABC
ABC
ABC
3B
π=
2b ac=
2 2 2 2 22 cosb a c ac B a c ac= + − = + −
2 2a c ac ac+ − =
2( ) 0a c− =因 此 a=c 从 而 有 A=C ⑤
由 ② ③ ⑤ , 得
所 以 为 等 边 三 角 形 。
四 、
练 习
巩 固
1. P89.1
2. 补 充 :
已 知 :xy>0,求 证 : [几 何 画 板 ]
证 明 :
( 学 生 板 演 练 习 )
及 时 讲 评 学 生 板 演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五、
提出
问题
师 : 要 证 明 成 立 , 需 要 什 么 条 件 ?
生 : 需 要 :
师 : 要 证 明 成 立 , 只 需 证 什 么 条 件 ?
生 : 需 要 :
师 : 要 证 明 成 立 , 需 要 什 么 条 件 ?
生 : 需 要 :
师 : 是 否 成 立 ?
生 : 是 的
师 : 上 面 的 分 析 过 程 , 即
给 出 分 析 法 的 实 例 。 详 细
的 板 书 推 导 利 于 学 生 总 结
归 纳 出 分 析 法 的 思 考 过 程
和 特 点
引 导 学 生 概 括 出 分 析 法 的
特 点
六 、
分 析
法 定
义
分 析 法:一 般 地 , 从 要 证 明 的 结 论 出 发 , 逐 步 寻 求
使 它 成 立 的 充 分 条 件 , 直 至 最 后 , 把 要 证 明 的 结 论 归
结 为 判 定 一 个 明 显 成 立 的 的 条 件 ( 已 知 条 件 、 定 理 、
定 义 、 公 理 等 ) 为 止 。 这 种 证 明 的 方 法 叫 做 分 析 法 。
( 也 形 象 地 称 为 “ 逆 推 证 法 ” 或 “ 执 果 索 因 法 ”)
阅 读 课 本 P97.流 程 框 图 更 直 观 了 解 分 析 法 的 证
明 过 程
七 、
应 用
1. 例 2. 求 证 :
证 明 : ∵ 和 4 都 是 正 数
∴ 为 了 证 明
只 需 证 明
展 开 得 :
只 需 证 15
x
y
y
xxy
41
2,21
≥+++
≥+≥+∴
y
x
x
y
xyxy
x
y
y
x
xyxy
则
2
a b ab
+ ≥
2a b ab+ ≥
2a b ab+ ≥
2 0a b ab+ − ≥
2 0a b ab+ − ≥
2( ) 0a b− ≥
2( ) 0a b− ≥
2
a b ab
+ ≥ ⇐ 2a b ab+ ≥ ⇐
2 0a b ab+ − ≥ ⇐ 2( ) 0a b− ≥
3 5 4+ <
3 5+
3 5 4+ <
2 2( 3 5) 4+ <
8 2 15 16 15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