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语文:说明文阅读考点梳理及满分策略
说 明 文 阅 读 在 考 试 中 需 要 掌 握 的 重 难 点 主 要 有 :
1. 把 握 说 明 对 象 ;
2. 筛 选 和 概 括 说 明 的 内 容 ;
3. 理 解 说 明 文 语 言 的 特 点 ;
4. 理 解 说 明 的 中 心 ;
5. 理 解 说 明 顺 序 和 文 章 的 结 构 层 次 ;
6. 掌 握 说 明 方 法 。
今 天 分 享 的 就 是 说 明 文 阅 读 的 “套 路 ”, 这 一 部 分 模 棱 两 可 的 同 学 可 以 好 好 看 看 哦 ~
中考说明文阅读答题技巧
1. 说 明 文 的 类 型
事 物 、 事 理 说 明 文 ( 从 内 容 角 度 , 根 据 说 明 的 对 象 和 目 的 ) 。
事 物 说 明 文 一 般 标 题 就 是 说 明 的 对 象 ;
事 理 说 明 文 找 准 开 头 结 尾 的 总 结 句 。
因 为 说 明 对 象 是 一 篇 文 章 所 要 介 绍 的 事 物 或 事 理 , 一 般 是 一 个 名 词 或 名 词 短 语 , 可 以 从
两 个 方 面 入 手 : 一 看 文 题 二 看 首 尾 段 。
事 物 说 明 文 指 出 被 说 明 事 物 即 可 。 事 理 说 明 文 指 出 说 明 内 容 , 形 成 一 个 短 语:介绍 了 ……
的 ……(对 象 加 内 容 ) 。
2. 说 明 文 的 语 言
平 实 、 准 确 、 生 动 ( 语 言 表 达 角 度 ) 。
3. 说 明 方 法
一 般 回 答 三 个 字 , 要 掌 握 几 种 常 见 的 说 明 方 法 , 会 分 析 在 文 中 的 作 用 :
① 举 例 子 : 具 体 真 切 地 说 明 了 事 物 的 ××特 点 。
② 分 类 别 : 条 理 清 楚 地 说 明 了 事 物 的 ××特 点 。 对 事 物 的 特 征 /事 理 分 门 别 类 加 以 说 明 , 使
说 明 更 有 条 理 性 。 使 说 明 的 内 容 眉 目 清 楚 , 避 免 重 复 交 叉 的 现 象 。
③ 列 数 字 : 具 体 而 准 确 地 说 明 该 事 物 的 ××特 点 。 使 说 明 更 有 说 服 力 。④ 作 比 较 : 突 出 强 调 了 被 说 明 对 象 的 ××特 点 ( 地 位 、 影 响 等 ) 。
⑤ 下 定 义 : 用 简 明 科 学 的 语 言 对 说 明 的 对 象 /科 学 事 理 加 以 揭 示 , 从 而 更 科 学 、 更 本 质 、
更 概 括 地 揭 示 事 物 的 特 征 /事 理 。
⑥ 打 比 方 : 打 比 方 就 是 修 辞 方 法 中 的 比 喻 。 生 动 形 象 地 说 明 该 事 物 的 ××特 点 , 增 强 了 文
章 的 趣 味 性 。
⑦ 画 图 表 : 使 读 者 一 目 了 然 , 非 常 直 观 形 象 地 说 明 的 事 物 的 ××特 点 。
⑧ 作 诠 释 : 对 事 物 的 特 征 /事 理 加 以 具 体 的 解 释 说 明 , 使 说 明 更 通 俗 易 懂 。
下 定 义 与 作 诠 释 的 区 别 是 : 定 义 要 求 完 整 , 而 诠 释 并 不 要 求 完 整 , 对 事 物 的 特 征 /事 理 加
以 具 体 的 解 释 说 明 , 使 说 明 更 通 俗 易 懂 。 可 以 颠 倒 。
⑨ 摹 状 貌 : 对 事 物 的 特 征 /事 理 加 以 形 象 化 的 描 摹 , 使 说 明 更 具 体 生 动 形 象 。
⑩ 引 资 料 : 能 使 说 明 的 内 容 更 具 体 、 更 充 实 。 用 引 用 的 方 法 说 明 事 物 的 特 征 , 增 强 说 服
力 , 如 引 用 古 诗 文 、 谚 语 、 俗 话 。 引 用 说 明 在 文 章 开 头 , 还 起 到 引 出 说 明 对 象 的 作 用 。
4. 说 明 顺 序
时 间 顺 序 ( 程 序 顺 序 ) 、 空 间 顺 序 、 逻 辑 顺 序 。 在 答 题 时 可 答 得 具 体 些 。
如 : 空 间 顺 序 ( 从 上 到 下 , 从 里 到 外 , 总 到 分 , 外 到 内 , 前 到 后 , 左 到 右 , 整 体 到 局 部 ,
都 可 反 之 等 , 常 用 方 位 词 如 介 绍 建 筑 物 或 实 体 ) 。
逻 辑 顺 序 ( 先 结 果 后 原 因 , 层 层 递 进 , 现 象 到 本 质 , 因 到 果 , 果 到 因 , 主 到 次 , 浅 入 深 ,
个 别 到 一 般 等 , 常 用 表 因 果 、 表 事 理 顺 序 的 词 , 如 “因 为 、 所 以 ”“首 先 、 其 次 ”) 。
时 间 顺 序 则 是 说 明 事 物 发 展 、 演 变 , 例 如 介 绍 工 作 程 序 的 文 章 。
掌 握 答 题 格 式:本 文 使 用 了 的 说 明 顺 序 对 加 以 说 明 , 使 说 明 更 有 条 理 性 , 便 于 读 者 理 解 。
( 第 一 空 应 该 填 具 体 的 说 明 顺 序 , 第 二 空 应 该 填 写 具 体 的 事 物 名 称 或 说 明 的 事 理 。 如 果
是 事 理 性 说 明 文 , 但 又 不 能 准 确 表 述 , 可 用 “事 理 ”、 “科 学 事 理 ”等 模 糊 性 的 语 言 表 述 。 )5.说 明 对 象
指 文 章 说 明 的 主 要 人 或 事 物 ( 一 般 不 必 答 人 或 事 物 的 特 点 ) 。
6.说 明 文 的 结 构 常 见 的 形 式 有
“总 — — 分 ”式( 或 由 总 到 分 ,或 由 分 到 总 ,或 总 分 总 )、并 列 式 、递 进 式 等 。分 析 文 章 结
构 , 抓 中 心 句 及 连 接 词 , 如 “首 先 ”“其 次 ”“还 ”“也 ”“此 外 ”等 词 语 。
7.中 心 句
出 现 的 位 置 开 头 或 结 尾 , 有 时 在 句 中 。 判 断 , 多 为 概 括 性 较 强 的 句 子 。 叙 述 句 、 描 写 句 、
阐 释 句 、 疑 问 句 一 般 不 宜 作 中 心 句 。
概 括 文 段 的 中 心 句 。
对 策 : (1)思 考 该 段 说 明 的 内 容 , 不 仅 要 注 意 主 要 的 , 还 要 注 意 次 要 的 。
(2)紧 扣 表 秩 序 的 词 语 ,如“首 先 ”“其 次 ”“还 有 ”等 词 语 ,参 照 上 下 段 落 的 中 心 句 的 句 式 进 行
概 括 。
8.说 明 语 言
类 型 1 加 点 字 词 有 何 作 用 ? 抓 住 说 明 文 语 文 准 确 这 一 特 点 答 题 。
对 策 : 答 : 准 确 /生 动 形 象 / 地 说 明 了 事 物 “……”的 特 征 /事 理 。
类 型 2 能 否 替 换 为 另 一 个 词 语 ? 并 说 明 理 由 。
对 策 : (1)不 可 以 。
(2)原 词 的 意 思 或 内 容 。
(3)所 换 词 语 的 意 思 或 内 容 。
(4)换 了 后 意 思 有 何 改 变 , 与 不 符 合 实 际 。
类 型 3 限 制 性 词 语 能 否 删 去 ?
对 策 : (1)表 态 ( 删 还 是 不 删 ) 。
(2)定 性 。 如 : “比 较 ”“几 乎 ”“相 当 ”等 词 表 程 度 修 辞 ; “大 约 ”“可 能 ”“左 右 ”等 表 估 计 ,
“多 ”“有 余 ”等 表 数 量 。(3)若 删 去 , 原 来 什 么 样 的 意 思 就 变 成 了 什 么 样 的 意 思 了 , 不 符 合 实 际 , 太 绝 对 了 。
(4)xx 词 体 现 了 语 言 的 准 确 性 、 周 密 性 、 科 学 性 。
类 型 4 从 文 章 中 找 出 一 个 能 体 现 说 明 文 语 言 “准 确 ”特 点 的 词 句 , 并 体 会 。
类 型 5 指 代 — —“这 些 条 件 ”、 “这 种 现 象 ”“同 样 道 理 ”等 在 文 中 具 体 指 代 什 么 。
对 策 : 一 般 指 的 就 是 代 词 前 面 的 那 句 话 , 找 最 近 的 一 句 话 。 有 时 要 注 意 可 能 不 是 整 句 话 , 而
是 其 中 的 一 部 分 。
9.常 见 考 点
(1)对 说 明 对 象 及 说 明 特 征 理 解 。
(2)对 说 明 方 法 辨 识 与 理 解 。
(3)对 说 明 顺 序 的 分 析 与 理 解 。
(4)对 文 章 段 落 结 构 特 点 的 分 析 。
(5)对 文 意 、 层 意 、 段 意 的 概 括 。
(6)对 关 键 词 语 、 重 点 句 子 含 义 及 其 表 达 作 用 的 评 析 。
(7)对 说 明 语 言 准 确 性 的 体 会 。
附 : 初 中 阶 段 常 见 的 说 明 方 法 有 下 定 义 、 分 类 别 、 举 例 子 、 列 数 字 、 作 比 较 、 打 比 方 、
画 图 表 等 。
下 定 义 : 是 用 一 种 基 本 固 定 的 判 断 格 式 , 简 明 地 对 说 明 对 象 的 本 质 属 性 加 以 概 括 的 说 明
方 法 。 下 定 义 的 说 明 方 法 能 够 起 到 准 确 简 明 地 说 明 事 物 的 本 质 特 征 的 作 用 。
分 类 别 : 是 根 据 形 状 、 性 质 、 功 能 、 成 因 等 方 面 , 把 事 物 或 事 理 按 一 定 的 标 准 分 成 若 干
类 别 ,然后 逐 一 加 以 说 明 的 方 法 。分类 别 的 说 明 方 法 可 以 全 方 位 、多角 度 地 说 明 事 物 或 事 .理,
能 够 使 说 明 更 有 条 理 、 更 加 清 楚 。
举 例 子 : 为 了 说 明 事 物 的 情 况 或 事 理 , 有 时 列 举 一 些 既 通 俗 易 懂 又 有 代 表 性 的 例 子 来 进
行 说 明 。 举 例 说 明 可 以 通 过 有 代 表 性 的 例 子 , 清 楚 、 真 实 、 有 力 地 说 明 事 物 或 事 理 。
列 数 字 : 数 字 有 约 数 和 确 数 , 不 管 哪 一 类 数 字 , 都 能 起 到 更 准 确 、 更 具 体 地 说 明 事 物 或
事 理 的 作 用 。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表 示 年 、 月 、 日 的 不 是 列 数 字 。作 比 较 : 选 择 有 外 在 或 内 在 联 系 的 事 物 进 行 比 较 。 作 比 较 包 括 类 比 和 对 比 , 同 类 事 物 的
类 比 是 为 了 说 明 相 同 点 ; 不 同 类 事 物 的 对 比 , 是 为 了 突 出 不 同 之 处 。 运 用 作 比 较 的 说 明 方 法
可 以 化 深 奥 为 浅 显 , 变 复 杂 为 简 明 , 可 以 更 清 晰 、 更 鲜 明 地 说 明 事 物 , 增 强 说 明 效 果 。
打 比 方 : 是 借 助 大 家 熟 知 的 事 物 , 取 其 相 似 之 处 运 用 比 喻 的 修 辞 手 法 进 行 说 明 。 其 作 用
是 增 强 说 明 的 形 象 性 、 生 动 性 , 使 抽 象 的 事 物 变 得 更 具 体 。
画 图 表 : 是 指 用 示 意 图 、 表 格 、 插 图 等 来 说 明 事 物 。 画 图 表 对 文 字 说 明 起 到 节 助 作 用 ,
增 强 了 说 明 的 直 观 性 , 使 事 物 的 特 点 一 目 了 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