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国旗下讲话稿:学法、知法、守法同学们,老师们: 今天是12月4日,是中国第6个“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试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的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今天,我们站在国旗下举行一次特殊的国旗下讲话,讲话的题目是“学法 知法 守法”。 今天讲话的目的有两个,一是希望同学们严格执行中学生行为规范、遵守法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二是更希望同学们能够学会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众所周知,我们的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以前因为公民道德素质的普遍较低,有很多游走在犯错和犯法边缘的行为难以分清。例如,以前喝酒开车,只要不出事,那都不是事,而现在,醉酒驾驶是犯罪。以前在路上捡到的物品,只要不是偷的就有理,现在那叫非法占有。而对于我们学生,在QQ群、微信群对某位同学进行人身攻击或污蔑,那不叫开玩笑,那涉嫌违反治安法律;高考作弊不再是纪律问题,而是违法行为;等等。 以前因为技术手段的限制,一些犯罪行为无法侦破;而现今,就算是无人超市,未付款随便拿走物品会很快被找到。。现如今各种先进技术应用于公共安全,各种天网地网,不论是在现实生活还是在网络虚拟世界,都让违法犯罪行为无处遁形。 以前,因为警力资源的不足,一些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处理。而现在,公民的素质提高了,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使得公安部门有余力来处理各种“鸡毛蒜皮”的小事(这里的鸡毛蒜皮打了引号,因为违法犯罪,没有小事),例如我们经常看到交警在路口对违规行驶的电动车和闯红灯的行人进行处罚!再例如不论在校园内外,学生间一方(个体或群体)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行为,那不叫学生之间不懂事闹着玩,那叫校园欺凌,在现今的法治社会,这类事件不再是小事,也不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公安部门会介入调查! 以上列举的法治社会我们身边发生的几个变化,借此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中学生行为规范》、遵守法律,用校纪班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一名合格的中学生,和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2、履行法律义务和责任,明白自己所拥有的权利,明确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当本人或者发现周围有人遭遇不法侵害或者可能遭遇不法侵害的时候,能及时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而不是忍气吞声或者采取错误的、极端的方式来处理。 3、胸怀宽阔。不因小事计划同学矛盾,当遇到矛盾,要学会双方互让一步,冷静处理,积极化解矛盾。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和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来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该坚决制止,绝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