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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一中高三历史二轮专题复习材料
第一讲 先秦秦汉时期
使用时间:3.4---3.10
一、全国卷考情分析
考试
大纲
2011年
(新课标卷)
2012年
(新课标卷)
2013年
(新课标Ⅰ、Ⅱ)
2014年
(新课标Ⅰ、Ⅱ)
2015年
(新课标Ⅰ、Ⅱ)
(1)商周制度
24.西周政治对秦汉统一的影响(董仲舒大一统思想)
(卷Ⅰ)24.西周分封制下的墓葬等级规定
(卷Ⅱ)24.分封制、礼乐制
(2)秦制度
(3)汉到元制度
40.中国古代选官依据及认识(25分)
(卷Ⅰ)41.从地方行政示意图看汉、唐历史变迁 (12分)
(卷Ⅰ)25.汉代外戚干政
(卷Ⅱ)25.汉代地方吏治
(1)农业耕作和土地制度
24.汉代政府政策对经济的影响(抑制豪强兼并土地)
(卷Ⅰ)24.小农经济
(卷Ⅰ)26.宋代东南沿海经济的发展
(卷Ⅰ)27.经济重心南移(文化重心南移)
(卷Ⅱ)26.唐宋经济重心南移
(2)手工业
(3)商业
(1)百
(卷Ⅰ)25.中
(卷Ⅰ)40.孔孟儒学、
家争鸣
国古代儒家思想(“周孔”到“孔孟”)
汉代儒学、宋明理学;唐代的儒学复兴;对待孔子与儒学的态度
(卷Ⅱ)24.儒家思想
(卷Ⅱ)40.孟子思想主张、苏格拉底思想主张(法制观念)
(2)汉代儒学
(卷Ⅰ)24.秦汉借助承天、祭祖加强君权;汉代儒学成为正统思想——“君权神授”
(卷Ⅱ)25.汉代儒学成为正统思想
(1)科技成就
(卷Ⅰ)40.中国古代科技与西方近代科学成果比较(宋应星、牛顿)
(2)汉字书画
(3)文学成就
1.就考查内容来说,2015年试题继续保持“新材料、新情景、新问题”的特点,且形式多样化(文、表、图),问题具有创新性。与前几年历史试题相比,材料的阅读量和阅读难度有所降低,试题比较重视考查学生对历史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
2.就考查形式来说,文字性材料居大多数,文字性材料可分为表述性文字材料和原始性文字材料,选择题以表述性材料为主,非选择题以原始性材料为主。
3.就设问形式来说,选择题主要考查了背景类、原因类、说明类、比较类、影响类,非选择题以概括类、影响类、原因类为主。
4.就考查范围来说,全国卷比较注重中国史的考查;政治、经济和思想试题。
二、主干知识深度理解
1.王位世袭制取代禅让制
原始社会时期,部落联盟的首领一般由联盟议事会选举产生,这就是后人津津乐道的“禅让制”。 启在争夺部落联盟首领的斗争中取得胜利,建立了夏王朝,禅让制为王位世袭制所取代。王位世袭制的确立是“公共权力”日益蜕变为个人及家族权力的结果。夏王朝建立后,原始社会的部落联盟管理机关被彻底改造为维护夏后氏王权的国家机器,因而有学者认为“启的夺权是质变,是野蛮与文明、部落制度与国家的分野”。
2.分封制
所谓分封,就是周天子根据与自己关系的亲疏远近,对子弟、亲戚、功臣和古代先圣后裔授予一定范围的土地和人民,令其建立统治据点,以拱卫周王室,即所谓“封建亲戚,以蕃屏周”。这种统治据点就是“封国”,众多的封国之主就是“诸侯”。被封的诸侯在本国内同样对其属下进行分封,是为“卿大夫”;卿大夫继续分封,是为“士”,士以下不再分封。
总体看来,周天子虽表面上为天下共主,但实际上控制力有限,各诸侯国实际上都是有很大独立性的政治实体。西周作为一代王朝,虽显示出一定的统一性、集权性,但国家结构上的分散性、松散性仍然是其最本质的特点。
春秋战国时期,分封制走向衰落。秦朝建立后,全国推行郡县制,分封制被废除。但是秦之后的王朝,仍有少数实行过分封制,但这主要是分封制的残余了。
3.宗法制
所谓宗法制,就是处理同一宗族内部成员间的亲疏、等级和世袭权利的制度。宗法制源自父系家长制。
嫡长子继承制和余子分封制以及与此相适应的大宗和小宗的区分,是宗法制的基本特征。在宗法制度下,大宗和小宗之间是一种等级隶属关系。小宗必须服从大宗,每一等级的大小宗关系,都是政治上的领导与服从关系。因此,周天子是天下的大宗,从而也成为政治上的共主。
周代宗法制的完善,使宗统与君统结合起来,也使王权较商代有所强化,这是周人统治上的一大成功。从此以后,周代的分封制具备了推行的理论依据,世卿世禄选官任职制度也有了实施的组织条件,从而为周代社会政治新格局的出现提供了基本前提。另一方面,宗法制度本身也有其无法克服的弊端,当社会生产资料基本分割完毕后,它就无法应付不断滋生的新贵。同时,“立嫡以长不以贤”的做法,也是与政治机制不断更新的要求背道而驰的。
宗法制一直在中国社会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皇位世袭,基本上还是沿袭了嫡长子继承制这一宗法制的核心。中国人重亲缘、重嫡传、尊祖敬宗等风俗皆与宗法制有关系。在漫长的中世纪社会,宗法与政权、神权、族权、夫权相结合,牢固维系着社会秩序。
4.井田制
在井田制下,土地公有,是不能随便买卖、转让的。然而,这种状况从西周中后期开始有了变化,贵族间的土地买卖、转让已经出现。这种变化在当时的一些铜器如卫盉、五礼卫鼎、九年卫鼎等铭文上有所反映。这种现象的出现,虽然还不能说已经出现了以土地买卖为标志的土地私有制,但却意味着传统“田里不粥(鬻)”的局面开始动摇,地权逐渐开始由王下移到各级贵族、平民。
5.春秋时期王权体制面临的挑战
公元前770年,平王东迁后,王畿的土地日益缩小,政治、经济实力大大衰落。从此,周王失去了天下共主的地位,成了诸侯的附庸。诸侯不再听从天子的命令,不再定期向天子纳贡、朝聘和述职。周王室失去了贡赋收入,经济无来源,不得不向诸侯国“求膊”“求金”“求车”,这使诸侯国更加轻视周王室。公元前707年,周桓王与郑国兵戎相见,在繻葛之战中大败,周王被郑国军队射中肩部。从此,周天子的威信进一步降低,仅存共主的虚名而已。然而,传统的宗法观念此时仍然深入人心,周天子毕竟还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各诸侯国在争霸战争中纷纷打出“尊王”的旗号。西周时期“礼乐征伐自天子出”的政治格局至此变为“礼乐征伐自诸侯出”。
6.诸侯国国内的“礼乐征伐自大夫出”和“陪臣执国命”
春秋中后期政治的主要特征是诸侯国中卿大夫强宗的崛起和国君公室的衰微。当时的各大国诸侯均被连绵不断的战争消耗得筋疲力尽,这为诸侯国内部的卿大夫提供了绝好的发展机会。公室要征收私田赋税,私家要不断扩大经济政治地位,必然引起公私间的斗争,即大夫兼并。斗争的结果,一些卿大夫代替了公室而掌权,最典型的是“田氏代齐”、“三家分晋”和“鲁三桓执政”。春秋初期“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到此时再变为“礼乐征伐自大夫出”,甚至“陪臣执国命”。这在客观上使国家政权逐渐由分散趋于集中,血缘关系的纽带进一步松弛,从而为战国社会政治新局面的到来准备了条件。
7.春秋时期剧烈变化的政治体制
(1)选官制
春秋时代,职官制度经历了从世卿制到任官制的发展过程。春秋初年,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世卿制,后来慢慢扩展为推荐制,到春秋末年,选官与任官之风大开并渐成制度,这一时期是中国古代官僚制度的重要发展阶段。这种变化的具体表现是“贵”的没落和“贤”的升起,新的官职虽然大多数仍由氏族贵族的后裔担任,但不再凭借世袭贵族身份上台,而是以才能受到国君的任用,职官的待遇也由封土赐田转变为俸禄。这些新因素与社会政治文明演进的总趋势是相适应的。
(2)官僚制度
战国时期,各国进行了一系列的变法运动,剥夺了旧贵族的特权,建立了一整套官僚制度,开创了中国政治制度的新局面。各国国王是国家的主宰,国王以下建立了以丞相和将军为首的中央集权的官僚机构。为了保障中央集权制的贯彻,各国又进行了一些配套制度的建设,包括俸禄制度的推行、官吏选拔制度的健全、赏金办法的实施、“玺”“符”制度的建立、年终考绩的“上计”制度的确立、视察和监察地方的制度的实行、爵制的颁行,等等。
(3)郡县制的出现
春秋时期,个别国家如晋、楚等开始出现郡县制。至战国时代,各国普遍推行了郡县制。郡、县长官均由国君直接委任,并按时接受考核,郡、县的行政和军事权力都掌握在国君手中,从而为君主的中央专制集权提供了行政组织上的保障。郡、县制度的确立为自上而下贯彻中央专制集权统治扫清了道路,是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
8.学在官府与百家争鸣
春秋以前,只有贵族才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学在官府”是西周学校教育的最突出特征,教师既行教事,又兼管国家的日常事务,形成了“官师合一”的局面;教学场所同时也是举行祭祀、飨射、治历、望气、布政等日常国事的场所;在知识的传授方面,则是“官守其业,而有官族”,贵族世代垄断着知识学问,秘不外传。
春秋战国时期,周王室的衰败也导致了学术的下移,官学赖以生存的政治、经济基础逐渐瓦解。在这一过程中,士阶层兴起并壮大起来。士阶层的壮大为私学的产生提供了必要的师资条件。昔日的官学之士离开官府,流落民间,促成了春秋战国多元性的文化格局,从而为私学创造了成熟的文化环境。
春秋战国时期的私学存在以下几个特征:其一,自由讲学,各具特色;其二,为诸家学派的基地;其三,是参议时政的论坛;其四,以教士、养士为职能;其五,游学列国,进行学术传播和交流。私学的兴起,是对中国古代传统文化教育的一次重大改革,它带来了春秋战国文化的繁荣,促成了百家争鸣局面的出现。
春秋战国时期空前的战乱动荡和社会变革为各个阶层的思想家们发表自己的主张、阐释自己的学说提供了空前的历史舞台。诸子的理论虽然各成一家,但在其学说的立足点及关注对象方面又有趋同之处,如在其学说中体现出来的人世精神及对于基本伦理、哲学问题的关注,等等。
9.铁器时代的到来和各国的变法改革
在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上,铁制农具的使用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从考古资料来看,春秋时期铁制农具的使用还不是很普遍,木、石、骨、蚌及青铜制品仍在大量使用。战国时期,冶铁业发展迅速,铁农具的使用已经相当普遍了。
铁农具和牛耕的使用是相辅相成的。春秋以后,翻耕工具由木制的耒耜发展为铁制的犁,犁与畜力结合,就产生了牛耕。
铁农具和牛耕的使用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飞跃,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使广大荒野、森林地区的开垦成为可能。随着荒地的不断开辟,公田之外的私田不断扩大,数量超过了公田。这种井田以外开垦的私田,性质不同于井田制的所谓“私田”,它们没有一定的规格,可以买卖、交换、抵押,并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向国家交税。这使得农民增加了在“私田”上劳动的兴趣,而不肯尽力于公田,导致公田日益衰败。
面对这一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各国不得不在赋税制度上进行改革,劳役地租逐渐为实物地租所取代。新的租税制度的实行更加速了井田制的崩溃。公元前594年,鲁国行“初税亩”,无论公田、私田,一律“屡亩而税”。这是中国税制史上田租和田税分离的开始,从此,贵族所有的田地都要按照面积向国君交税,其结果是使贵族土地的私有权更加牢固,农民自耕的小土地的所有权也逐渐得到保障。
战国时期,各国进一步变法。商鞅变法规定“废井田,开阡陌”,依军功的大小占有土地,即使是宗室,没有军功也不能作为贵族。军功贵族土地所有制代替了氏族世袭贵族土地所有制。土地买卖的出现,打破了世袭贵族土地所有制时期“田里不鬻”的惯例。农民摆脱了氏族土地所有制的残存影响,成为独立的小土地所有者。他们的土地所有权得到了巩固,也就为他们有权出卖土地扫清了道路,同时也为军功贵族、商人和货币持有者通过买卖取得土地提供了便利条件。商鞅变法使战国时期土地私有制进一步扩大,也使贵族依世袭身份而占有土地的所有制转变为通过买卖占有土地,成为军功贵族、商人、货币持有者的土地所有制形成的标志。至此,乡村的井田制和宗族组织彻底瓦解,以土地私有制为基础、以地主和农民为基本阶级的经济形态逐步完善。
10.秦汉皇权与中央官僚体制
秦统一后,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专制体制,权力的高度集中成为秦王朝政权的基本特征,其标志就是皇权至上。为了显示自己的崇高地位,秦始皇改称“皇帝”,自称为“朕”,命为“制”,令为“诏”,制定出一套体现“尊君抑臣”精神的礼仪。汉高祖刘邦命儒士叔孙通制定了新朝仪,借以改变朝仪无度的状况,进一步突出了皇帝的至尊地位。
为了使皇权的行使畅通无阻,必须建立和健全一套上下有序的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奏事制度、朝议制度和监察制度。秦汉时期,皇权还是受到一些制约的,如廷议制度,国有大事,皆由朝臣讨论后向皇帝提出意见,最后由皇帝裁定。这种制度是氏族社会民主制和周代内外朝的遗留,对皇帝权力起到了一些限制作用,具有一定的民主倾向。
在皇权至高无上的背景下,皇帝个人的素质往往对一代政局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如果皇帝励精图治、雄才大略,皇帝制度的各种机制就可以正常运转;反之,就会出现皇权旁落的情况。两汉时期宦官、外威专权局面的接连出现,都是这种皇权异化的产物,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一时期皇权的变化过程。
与皇帝制度相适应的一整套中央官僚体制也在秦汉时期建立并完善起来。西汉初期,丞相地位有很大提高,集决策、行政、司法各项大权于一身,为后代所少见。相权的膨胀不可避免地会侵夺皇权,相权与皇权的斗争与消长便成为传统政治体制中的重要问题。二者之间的矛盾,导致汉武帝以后中央官制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是中外朝的形成。中央官僚机构实际上形成两个系统,以大将军、尚书为首的中朝成为真正的决策机构,而以丞相为首的外朝则逐渐变成执行政务的机关。
11.汉初郡县制与郡国并行
秦代统一之后,在地方实行郡县制。郡以下的行政机构是县,县是秦代统治机构中关键的一级组织,有学者甚至认为,它是代表秦王朝执行统治人民全部职能的机构。县以下的乡里基层组织也逐步完善。
汉代郡县的行政机构设置基本沿袭秦代。汉高祖平定天下后,确立了郡县和封国并行的地方行政体制。这些诸侯国在汉初稳定局势的过程中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势力日渐膨胀,对国家的统一和中央集权构成了极大的威胁,终于在汉景帝时酿成了吴楚七国之乱。叛乱结束后,中央政府实施一系列措施削弱藩国势力,从景帝时“众建诸侯而少其力”至武帝时的“推恩令”与“左官律”、“附益法”,诸侯国受到沉重打击,无力再对抗中央。武帝之后,王国的疆域大大缩小,诸侯王不得参与朝政,王国官吏由中央政府任免,在行政制度上与郡县无异。“相”辅佐并监督诸侯王,总揽王国政事,职责如郡之太守,地位与俸秩也与郡之太守相同。
12.从“焚书坑儒”到“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与战国时期诸侯纷争相适应的是百家争鸣的文化局面,而与秦汉时期君主专制主义集权政治相适应的则是大一统的学术格局。尽管主流思想存在变化,有时是法家学说,有时是黄老之学,有时是儒家经学,但就其学术呈现大一统的局面而言则是一致的。从上古三代到战国再到秦汉,随着社会政治格局的变化,中国传统学术也呈现出一个螺旋递进的状态,即从官学到私学,再从私学到新官学。
秦朝建立后,统治集团原本希望在博采先秦诸子百家之长的基础上来建构新官学体系,博士官制度就体现了这种意图。然而,本应代表官方学术、体现统治者意图的博士们对秦王朝的现实政策提出尖锐批评,引起了统治阶层学术政策的重大变化,博采众长的新官学一转而成为先秦法家一家学说的极端化发展。
“焚书坑儒”的文化政策标志着先秦诸子学术兼收并蓄的学术局面基本结束,秦王朝从政策上限定了学术范畴,春秋末期以来那种蓬勃发展的自由思索遭受了致命的打击。“焚书坑儒”事件的影响是极为消极的,表明秦王朝在文化领域由博采先秦诸子学术向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文化专制转型,新官学的内容也由综合宽容转向了专制。
汉初君臣从秦王朝的灭亡中吸取教训,奉行“黄老”的无为而治,实行较为宽松的统治政策,西汉王朝在汉武帝时达到了鼎盛时期。然而,从政治思想方面巩固、加强统一的中央集权成为统治者面临的重大问题,主张无为的黄老之学显然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在此背景下,儒家学者董仲舒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以期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此后,儒家学说代替黄老之学成为统治思想。这时的儒家学说并不是简单地重复先秦儒学的内容,而是在吸收先秦儒、道、墨、名、法、阴阳各家学说的基础上的再创造。作为一种官学,它不同于普通的学术流派,而是摆脱了学派的樊篱,兼容并包各种学说,为现实社会服务,具有“杂家”的色彩。
秦代焚书禁学与汉代独尊儒术的目的均是为了统一思想,但采用的手段却大相径庭。秦代重在“禁”,采用简单粗暴的行政手段强制解决意识形态问题,激起了强烈的反抗。汉代重在“尊”,将儒家经术作为国家培养和选拔人才的基本内容,将其贯穿于学校教育和入仕途径之中,从而确立了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
独尊儒术的政策使得士人专注于学习、钻研儒家经义,促进了汉代经学的兴盛,推动了当时学术的发展。所谓“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只是提高儒学的地位,将其奉为官方统治思想而已,并非禁绝其他思想学派。事实上,儒家之外各家学术的传习者仍不乏其人,他们不仅可以公开教授、治学,而且不少可以进入宫廷为官。这样,既确保了思想的统一,又为不同思想留下了适度的发展空间。
13.盐铁官营与均输平准
汉初,盐、铁由私人经营,国家则设官征税。一些大商人由此垄断了这些对于国计民生有着重大影响的行业,不但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汉武帝时期,为了解决国家财政困难,决定将这些行业收归国家经营。公元前118年,大司农颜异提出了盐铁官营的计划,得到武帝的批准。其内容包括:将盐、铁之事收归政府管理,所得收入用以补充国家赋税;官府招募盐户,提供煮盐的器具和一定的生活费用;严禁私自铸铁煮盐等。为了贯彻这一政策,汉王朝在全国设立了数十处盐官和铁官,使盐铁经营真正纳入了国家工商管理体制,解决了国家的财政问题,增强了政府对经济的控制。
实行盐铁官营的同时,西汉政府又推行了均输平准政策。其基本精神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商品收购和转卖,有效调剂物资供应,控制市场。公元前115年,桑弘羊提出“均输”方案,中央设均输令,地方设均输官,负责推行均输法。凡各地应贡物品,一律改折为当地出产的物品抵充,然后将该贡物运往需要的地区出售。这不仅调剂了中央政府各部门所需要的物品,也缓解了路途遥远和运输困难的问题。公元前110年,桑弘羊又设平准法,于京师设平准机构,贱时买进物资,贵时卖出,以平抑物价,打击商人的投机行为。
三、历史发展阶段特征
1.先秦时期(远古~公元前221年):我国先民从采集狩猎向农耕文明演进和中华文明的奠基。共经历三个阶段:
原始蒙昧,即石器时代。表现为采集狩猎向原始农耕、群居向氏族公社、公有社会向私有社会进化和演变,华夏族主干随之形成。
文明勃兴(夏、商、周),即青铜时代或金石并用时代。经济政治制度逐步完善;农业经济发达;独具特色的传统文化开始形成,中华文明随之勃兴。
社会变革(春秋战国),即铁器牛耕时代。社会发生剧烈动荡和变革,形成以家庭为基本生产单位的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国家由分裂走向统一;官僚体制逐渐代替了贵族体制;思想文化繁荣,中华文明由此奠基。
2.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公元220年)是中华文明的形成和发展阶段。
政治上,国家统一,疆域辽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确立、巩固和发展。这一体制的核心是皇权的至高无上性、无可分割性和世袭性。
经济上,农耕工具和技术创新、推广,精耕细作技术日益成熟,以农业为主的经济全面发展。
民族关系上,边疆地区得到有效的管辖和开发,各民族间联系和融合进一步发展。
外交上,进入开创期,“丝绸之路”沟通了中西交通,中外交往积极频繁,东亚文化圈形成、扩展,影响远及欧非。
文化上,科技领先世界;文化统一多样;中外交融;成就辉煌,气势恢宏,影响深远。
思想上,从秦始皇“焚书坑儒”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经受了打击并实现复兴,开始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思想。
四、主题知识综合探究
探究一:秦汉时期中央集权体制的形成
(1)皇帝制度。秦始皇确立了至高无上的皇权。为了使皇权的行使畅通无阻,建立和健全了一套上下有序的制度体系,主要包括奏事制度、朝议制度和监察制度。秦汉时期,皇权还是受到一些制约的,如廷议制度,国有大事,皆由朝臣讨论后向皇帝提出意见,最后由皇帝裁定。这对皇帝权力起到了一些限制作用,具有一定的民主倾向。在皇权至高无上的背景下,皇帝个人的素质往往对一代政局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2)中央官制。与皇帝制度相适应的一整套中央官僚体制也在秦汉时期建立并完善起来。相权与皇权的斗争与消长便成为传统政治体制中的重要问题。汉武帝时形成“中外朝”制度。
(3)地方行政制度。秦代统一之后,在地方实行郡县制。汉高祖在秦代郡县制的基础上,确立了郡县和封国并行的地方行政体制。后来解决了王国问题,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4)思想统一。与秦汉时期专制集权政治相适应的是大一统的学术格局。尽管主流思想存在变化,有时是法家学说,有时是黄老之学,有时是儒家经学,但就其学术呈现大一统的局面而言则是一致的。
(5)盐铁官营与均输平准。汉武帝将盐、铁行业收归国家经营,使盐铁经营真正纳入了国家工商管理体制,增强了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同时,西汉政府又推行了均输平准政策,有效调剂物资供应,控制市场。
探究二:大一统
大一统是西汉儒学大师董仲舒倡导的政治思想,意为国家、政令和思想高度统一于皇权之下。秦始皇为巩固统一曾“焚书坑儒”,董仲舒则进一步改造孔子的儒家思想,使之成为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需要的新儒学。它宣扬君权神授和天人感应,实质上体现了皇权至上、天下一统的思想。新儒学被汉武帝采纳后成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理论基础,从而使秦汉维持了400多年的封建大一统局面,并成为后世传统的封建统治思想。
探究三:“百家争鸣”局面形成和结束的必然性
形成的历史条件:①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物质基础。②社会动荡变革促进人们对现实社会的思考——思想基础。③私学的兴起造就了一批知识分子、思想家——文化基础。④各国纷争的局面提供了思想自由的宽松环境——社会环境。⑤礼会变革使阶级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阶级基础。
形成的社会原因:由于社会处于大变革时期,社会矛盾错综复杂,阶级关系出现了新变化,因此各阶级、阶层针对社会变革的现实从不同角度出发,纷纷著书立说,宣传自己的主张,于是形成“百家争鸣”的局面。这是经济基础和社会现实的变革在上层建筑意识形态领域中的必然反映。
结束的必然性:秦朝统一后,采纳法家学说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百家争鸣”不利于维护刚刚建立的统一政权,儒家学派的一些人甚至攻击郡县制,所以百家争鸣已不合时宜,它的结束是历史的必然。
探究四:先秦是中华文明的奠基时期
政治:商鞅变法建立地方县制,加强了中央集权。秦汉在此基础上确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以后历经隋唐、宋元、明清,使其不断完善、发展和强化,形成古代中国社会的政治特色。而地方县制则始终是我国基本的地方行政机构。
经济:商鞅变法确立了土地私有制和实行重农抑商政策,成为历代封建王朝的传统制度和政策。
思想文化:战国诸子百家学说一直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孔子创立的儒家学说历经西汉董仲舒和南宋朱熹等人的发挥改造,成为汉武帝以后古代中国社会的统治思想,也成为以中国为核心的东方特色思想文化。
探究五:秦汉时期完成和维护统一的过程有何特点?长期统一的环境有哪些积极影响?
(1)特点:①统一与开拓疆域相结合。秦始皇统一原东方六国,北击匈奴夺回河套地区,南平越族设立南海三郡,在西南设置郡县.奠定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基础。西汉不仅实现了大一统局面,而且通过设置西域都护把西域地区也纳入了版图。
②统一局面是在与分裂割据势力斗争过程中维持的。秦汉时期,统一是主流,但分裂势力和分裂思潮在秦汉四百多年间始终存在。如王国问题和豪强地主势力等。但通过汉景帝平定“七国之乱”,汉武帝颁布“推恩令”彻底解决王国问题,打击豪强地主等一系列斗争使统一局面一直维持到东汉末年黄巾起义以前。
③统一也是建立、发展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过程。为巩固统一局面。秦始皇废除分封制,推行郡县制,统一度量衡、货币、文字、车轨,修筑驰道,建立邮驿制度。汉初统治者承袭秦制,汉武帝进行儒家思想的正统教育,实现了大一统。
(2)影响:长期的统一环境使各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加强,促进了各民族间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维持了社会的相对安定,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国家出现强盛局面。
探究六:“重农抑商”政策
重农抑商政策是历代王朝的既定国策,它在早期对于促进经济发展、巩固社会秩序曾起过积极作用,也是必要的。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其消极作用日益增强:它维护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它限制了社会经济的平衡发展,导致经济结构的过分单一化;它还促使人们盲目扩大耕地面积,毁林开荒、围湖造田,也导致了环境的恶化。
探究七:秦朝和古希腊政治制度的特点
古代中国和希腊的政治制度,即专制制度和民主制度。两种制度各有其产生的背景和原因,各有其积极作用与局限性,不能简单比较其优劣,这是需要注意的。
⑴制度建树:中国(皇帝制、三公九卿制、郡县制);希腊(差额选举制、任期制、议会制、比例代表制)。
⑵核心特点:中国:皇权至上(君主专制制度);希腊:人民主权和轮番而治(奴隶制民主制度)。
成因:希腊岛屿众多、城邦林立、人口稀少,小国寡民体制的产物;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公民共同的价值观;亚非文明的影响。中国自然经济占主导,分散性的生产方式需要强有力的中央政权;疆域辽阔也需要强有力的中央政权。
⑶不同作用和局限
①中国:积极作用:巩固中央统治,扩大疆域;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营建公共水利工程,推动封建经济发展;加强政府办事效率;有利于选拔人才,推动封建教育的发展;推动了农耕经济的发展。
消极作用:①皇权过于集中,个人专行,容易犯错误,不利于民主的发展;官吏唯上是从,助长官场因循守旧之风;官僚机构膨胀,官僚主义和贪污腐化盛行;极大地妨碍社会的进步和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权力分配失衡。
②希腊:积极作用:以雅典为代表的希腊城邦民主制度,重视和强调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责任感,从而铸就了希腊人渴求知识、乐于探究的民族性格;古代希腊在众多文化领域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产生了诸多文化巨匠。
局限性:真正能够享受民主只是少数男性公民。妇女无政治权利可言;广大的奴隶受到压迫;公民权对居留在雅典的外邦人来说也是遥不可及。
探究八:公元前5世纪中国儒家思想与古希腊人文主义思想的异同及成因。
(1)相同点:都注重人与人类社会;都强调道德的作用。
(2)不同点:对人的属性的关注点不同,如儒家思想强调“社会”的人,古希腊思想家们则强调“个体”的人;处理个人与社会关系的着眼点不同。
(3)原因:希腊:工商业的发展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中国:中国正处于从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的社会大变革时期,国家分裂,社会动荡。
五、学术动态前沿知识
1.封建的诠释
“封建”本为表述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汉字旧名,意思是“封土建国”、“封邦建藩”,指的是西周时期周天子对同姓诸侯和异姓诸侯的分封。这种分封大体上是把土地和居民分赐给受封者,即所谓授民授疆土。诸侯还可以把土地和居民分赐给下一级卿大夫,于是以土地为枢纽,形成统治者之间的多层等级链条。这种制度在春秋战国时期逐渐难以维持,秦朝统一后,全面实行郡县制,取代了封建制。
封建制虽然行于殷周,但其时很少有人对其加以评论。在先秦典籍中,“封”和“建”多为单用,很少两字连用。秦汉以后,有了郡县作为参照物,“封建”的特点才突显出来。从秦汉迄明清,关于封建制与郡县制的优劣之争从未停止,在争论过程中,“封建”的概念发生了历史的变化,其内涵得到扩展,封爵而不治民的制度也被纳入“封建”的范畴。然而,争论的各方都把封建视为一种政治制度,并未涉及封建制下的社会、经济内容。进入近代以来,“封建”一词的内涵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虽然与古代的“封建”还存在某些渊源关系,但基本上是来自欧洲“feudalism”的意译,并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严复首先把“feudalism”与中国的“封建”对译,从此“封建”不再仅仅被视为一种政治制度,更是一种社会形态或社会发展阶段,兼及社会、经济意义。随着马克思主义的传入,人们进一步把“封建”看做人类社会的基本生产方式之一。
2.礼俗与文化关系
春秋战国时期,经济条件和地理环境决定了各地礼俗的差异性,由此形成各地区人们不同的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而这种不同又对社会变革产生某种程度的影响,造成各国变革产生不同结果。
3.秦汉官制的特点
(1)从诸侯分立、各自为政到中央集权;(2)君权空前提高;(3)由官制简略到机构庞大;(4)宗法制发展;(5)管理生产部门设有专官;(6)管理民族事务专官的出现;(7)官俸、官服、官印有明确规定,等级森严;(8)官员选拔、考核制度的确立。
4.关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林甘泉较为全面地探讨了儒家思想成为古代社会统治思想的全过程。他认为儒家思想地位和作用的变化,是由它在多大程度上能满足当时统治阶级的政治需要来决定的。同时,政治权力对于意识形态的干预和改造如果违反了规律就要失败,如秦始皇的法家政治。而汉武帝顺应了发展规律,取得了成功。任何一种统治思想的确立,都不能单纯依靠暴力。
张岱年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对中国文化的发展方向起了关键性的决定作用,一方面,它加强了民族内聚力,中国文化在两千年历史中绵延不绝,这与儒学独尊有一定关系;另一方面,它限制了思想自由,妨碍了学术的高度繁荣。
5.关于董仲舒的儒学与战国儒学的区别
翦伯赞比较了战国时期的儒学与董仲舒的儒学,认为两者间的区别有以下四点:一是战国时的儒家只是百分之一,而武帝以后儒学经典已被当做真理;二是战国儒学要与百家论战方可图存,并由此不断充实发展,而董仲舒后则神圣不可侵犯,发展也随之停止;三是战国儒家多谈实际问题,汉以后加强了玄学的成分;四是战国诸儒谈论政治是为了追求“真理”,不图名利,而汉以后儒者把儒家哲学当做政治的敲门砖,未被当时统治者所接受,但被董仲舒所继承,并付诸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