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律维权》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1. 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会涉及法律问题。
2.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教学重难点:
1. 通过自学,了解法律在现实社会中的巨大作用。
2.通过自学,使学生初步形成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教学过程:
一、案例导入:
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被侵犯的案例。
二、出示案例:
1、用第一人称的途述,将一则家庭暴力、孩子受到虐待的案例,呈现出来:我叫刘丽丽,今年14岁,爸妈离婚后,随爸爸和奶奶生活,爸爸经常赌博,且经常打孩子,我告诉了奶奶,奶奶叫我不要说,因为家丑不可外扬,上法院打官司不光彩。
思考:你认为应不应该听奶奶的话?学生辩论
继续案例:我没说,但爸爸更残忍了,经常无缘无故地打我,旧伤未好又添新疤。
教师提醒:这就是家丑不可外扬的结果。从事件中可以看出,碰到这种事情,一定要敢于斗争,软弱和沉默只会使侵害人变本加厉。
继续案例:他为什么这样?我该怎么办?
学生讨论:寻找维权途径和维权机构
途径:协商——投诉——上诉(打官司) 机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消协、居委会、妇联等
继续案例:我去找妈妈,妈妈让我给妇联写信,希望你们能帮帮我。
2、通过对案例的讨论、归纳,得出关键是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是否有勇气。
3、案例:中学中80%的学生诉说身边存在“校园抢劫、敲诈”现象,18%的学生诉说自己曾遭遇过,但真正告诉老师、家长,寻求保护的却很少,因为怕遭到报复,所以决定“自认倒霉”。你认为应该怎么办?
归纳:勇于斗争,还要善于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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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情景:初中学生小娅被一个流里流气的男青年截住,先是要与她交朋友,后来又让她资助点儿钱。周围没人,跑不掉,又敌不过他,怎么办。
学生思考对策,要用机智摆脱。
结果:利用胡同转悠,并最后把坏人带来了派出所。
三、老师可以提供自我保护八要领,供学生参考。
四、设置场景:突发事件,请学生讨论如何解决。
【教学中存在的疑问】
1、面对社会中有些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和现象,如何让学生在生活中去实践敢于斗争。
2、人生AB剧的设计体现了悬疑性,也给教学过程一个不可预测的发展,如何应对教学中发生的意外结果,教师必须要做好应对准备。
“践行道德 依法维权”的主题探究活动:
主题探究活动可以穿插在教学过程中,让学生通过调查、访问、寻找资料,了解有关未成年人成长的环境,并使之结合在课堂教学中。
另外,还可以举行以“做一个守法小公民”为主题班会活动和到学校附近法院旁听一次庭审或观看一部法制教育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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