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
教学目标:
1. 使学生懂得“义重于生”,反对见利忘义;使学生正确理解“与民同乐”,增强劳动人民的思想感情。
2.学习比喻和对比写法,领会其妙处。
教学重难点:
1. 《鱼我所欲也》是如何论证的
2.文章采用引喻写法究竟有什么好处
教学课时:两课时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概述这二章的思想内容,而后提到孔子的继承人——亚圣孟轲
二、孟子简介(详细资料参见附录材料)
孟子(约前372~前289),名轲,字子舆,邹(今山东邹县东南)人。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早年丧父,幼年受母亲教诲(“孟母三迁”故事出自《烈女传·母仪篇》可证)。长大后受业于子思(即孔?,孔子之孙)的门人,治儒术,通《五经》,尤长于《诗》《书》。曾游说梁惠玉,不成功。又人齐,见齐宣王,一度充当“客卿”,颇受尊重。但当时各国国君用兵争强,以权谋为先,对孟子的“王道”主张,都以为“迂阔而远于事情(实际情况)”,不予采纳。以后孟子返回家乡,与弟子万章、公孙丑等著书立说。
《孟子》一书,《汉书·艺文志》著录十一篇,现存七篇,跟《论语》一样,也是用语录体写的,但体式有所不同.有些章论述当代的某些重要问题,篇幅比较长,论证也很充分,已经具有议论文的规模,不过仍在章首冠以“孟子曰”一语,《鱼我所欲也》即属于这一类;对话体也有很大的发展,增加了反复辩难的内容,《庄暴见孟子》则属于这一类。
孟子长于言辞,在辩论中经常设譬,以小喻大,逻辑性很强,有极大的说服力;其文气势磅礴,笔带锋芒,又富于鼓动性,对后世散文有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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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疏通文意,注意重点词汇和句式
(1)词语。
〔欲)①希望、想要(得到)。②将要。③欲望。
〔今)①现在。②现代。③假如。
[甚〕①厉害、严重。②超过。③十分,很。
〔疾〕①憎恨。②急速。③痛。
(以上是练习中规定的词,以下是补充的。)
[苟〕①苟且。例:故不为苟得也。②假如。例:苟如君言,刘豫州何不遂事之乎?
[加]①更加。例:而山不加增。②增益、好处。例:万钟于我何加焉。
〔奉〕①奉养。例:妻妾之奉。②遵奉:例:近者奉辞伐罪。③捧。例:相如奉壁奏秦王。
〔犹〕①犹如。例:今之乐犹古之乐也。②尚、还。例:犹且从师而问焉。
[举] ①全、都。例:举欣欣然有喜色。引申为“尽”,例:杀人如不能举。②荐举、选举。例:是以众议举宠以为督。
(2)常见词汇(以下例句,课后补写)。
[无他〕没有什么,没有别的。例:此无他,与民同乐也。
〔庶几()差不多。例:则齐其庶几乎?
[有以〕有……来。例:暴未有以对也。
[不可得兼〕不能同时得到。
[舍生而取义] 舍弃生命,坚持正义。
[由是] 如是,由此。例: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3)常见句式。
〔莫甚于……] 没有什么超过……的。例:使人之所恶臭甚于死者。
[有甚于……〕有超过……的。例:所欲有甚于生者。
[今……于此] 假如。例:今王田猎于此。
[直……耳〕只是……罢了。例:直好世俗之乐耳。
〔……何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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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例:好乐何如?
〔此之谓……〕 这叫做……。例:此之谓失其本心。
四、作 业
熟读《鱼我所欲也》,力求背诵
第 二 课 时
一、回答思考题
1.确定“舍生而取义者也”一句可以概括本章主旨。
2.问:“此之谓失其本心”中的“本心”是指什么说的?(“羞恶之心”。)这跟“舍生而取义”有什么关系?(“义”产生于羞恶之心,有羞恶之心,才会按照“义”的原则行事。)
3.孟子认为“羞恶之心”是人的“本心”的一种,这是他的“性善”论中的一个观点。为了使同学们对这一观点认识得更加清楚,下面简单地介绍一下“性善论”的要点:
①“善”是人的本性。“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
②人有四种“本心”:同情心、羞耻心、恭敬心、是非心。仁义礼智的道德规范即由此产生。“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铁(外接)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
③人性变坏,是由于受外物的影响,不是本性的表现。“富岁子弟多赖、嫩、懒,凶岁子弟多暴,非天之降才尔殊也,其所以降溺其心者然。”
④本性也需要“养”。“苟得其养,无物不长;苟失其养,无物不消。”
(以上引文均节目《孟子·告子》)
4.试用孟子“性善”论的观点来解释本章中的两个例证(先诵读,后解释)。
二、诵读第1段。
1.注疏要点。(以课文的句号计句)
①“鱼,我所欲也”句——“二者不可得兼”是假设口气,意为如不能兼而得之,则舍鱼而取熊掌,盖熊掌之味美于鱼也。鱼喻生,熊掌喻义,义高于生,所以又说“舍生而取义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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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类比引出全章主旨。
②“生亦我所欲”二句——上文既已提出“舍生取义”的命题,这里就来说明“生”与“死”、“义”与“不义”之间的关系。“所欲有甚于生者”,指“义”而言;“苟得”,苟且得生之意。“所恶有甚于死者”,指“不义”而言;“患”,指“死”而言。欲生恶死是人之常情,而欲义恶不义,则是因有“羞恶之心”。这二句解释“舍生取义”的原因:“义”高于“生”。这是从正面论证本章主旨。
③“如使人之所欲”二句——所欲“莫甚于生”,所恶“莫甚于死”,即贪生畏死之意;“何不用”“何不为”皆贬义,即不顾礼义之意,合起来就是:“生”高于“义”。这二句用了假设推理的方式,是从反面论证本章主旨。
这二句贬斥意甚重,“何不用”、“何不为”后用叹号更恰当。
④“由是” 二句——这是承以上四句,将“生”“死”“义”“不义”之间的关系加以总结,即求生避思都要合乎“义”的原则,不合于“义”则宁肯舍生就死以“取义”。
①“万钟”二句——“万钟”言俸禄之厚,因其厚而不辨礼义,虽受,一人不能独食万钟,故云“于我何加”。“加”,增益之意。
②“为宫室”一句——即不能独食,故有此间。“宫室”等三事皆身外之物,即所谓物欲,物欲陷溺其心,则失其本心,故“不辨礼义而受之”。
③“向为”六句——这是将“呼尔蹴尔之食弗受”和“不辨礼义而受万钟”二事作对比论述:前者说明人在困难危迫之际尚能保持其羞恶之心,可知这羞恶之心为人所固有;后者说明人在丰裕环境中为物欲所制,而失其羞恶之心。这是以正衬反,重在说明丧失本心的原因,所以下文接着问道:“是亦不可以已乎?”提醒人们要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
④“本心”——这里专指“羞恶之心”。
三、诵读第2段。
1.补充注释。
①“一箪食(旧读Sì),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形容饿者欲食之急。
②“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齐大饥,黔敖(富人)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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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来。黔敖左奉(捧)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从而谢焉,终不食而死。”
③“不屑也”——承上文“屑”后省“受”字。
2.用“性善”论观点解释:“行道之人”“乞人”为什么不受呢?(恶其无礼。)这说明了什么?(有羞恶之心,本心本氓,故宁死而不食。)
再问:这个例证跟第一段中哪一句话“对针”?(“所恶有甚于死者”。)
四、将这两段连起来背诵一遍。
五、本章小结。
1.本文首先提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要“舍生取义”,这是全章的中心论点。然后说明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人都有“欲生而不为苟得,恶死而有所不避”之心,即“羞恶之心”;又从反面来说,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会不顾礼义,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因此,重要的是,求生避患不能违背“义”的原则。
2.这种“羞恶之心”是人人都有的,只有贤者才不会丧失。为什么有些人会丧失呢?是因为他们为物欲所蔽。例如有人不食“嗟来之食”,这说明他有秦恶之心,可后来却不辨礼义而接受万钟之禄,这就是物欲使他羞恶之心丧失了。可见,要做到“舍生取义”,就必须使自己的羞恶之心不为物欲所蔽。
3.从上述内容的进展层次可以看出本文的逻辑推理十分严密;从鱼与熊掌的比方、不吃嗟来之食和不辨礼义而受万钟之禄的对照,可以看出作者设喻的巧妙。
六、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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