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站 罪刑法定与无罪推定
【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认识法律的权威,增强对法律的敬畏感,树立“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观念,
同时初步培养自己的法治意识和遵法守法的习惯。
能力目标:树立自觉学法的法律意识,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己、他人、国家和社会的合法权益。
知识目标:初步了解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的法律内涵
【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内涵。
教学难点:无罪推定与罪行法定的内涵。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针对被告人沈华(化名)抢劫8毛钱一案,法院作出判决,沈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八千元。16岁的沈华是日照市某酒店员工。因嫌自己的收入不够花销,就与朋友王某(另案处理)预谋“抢几个钱花花”。被告人沈华伙同王某将路人陈某、安某拦住,采取殴打、语言威胁等手段,实施抢劫。不料翻遍陈某、安某全身上下,只有陈某的衣服口袋里有8毛钱,沈某、王某二人不甘心,又继续殴打、搜身,后陈某、安某趁沈某不备逃跑。该案起诉至法院后,法庭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认定沈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鉴于其系未成年、初犯、认罪态度好等情节,依法减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
沈某只抢了8毛钱,为什么法院要判罚这么重?这体现了什么原则?
提示:抢劫之所以会判得重,主要是因为在抢劫过程中,罪犯不单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同时也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也就是说,抢劫行为的危害不仅仅是财产,还严重影响社会安定和公民人身安全,所以,即使获得的钱财都很少,一般偷窃行为和抢劫行为相比,其社会危害性是有本质区别的。只有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的才能构成犯罪。
罪刑法定原则。
这节课我们就一起来探究这一问题。
二、新课讲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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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导学一:罪刑法定原则
活动一:看教材第69--70页材料。
1.问题思考:什么是罪刑法定?
2.分组合作讨论,回答问题。
3.教师讲解:(1)定罪量刑,是最严厉的制裁手段。没有刑法的依据,没有法院的有罪判决,任何人不受定罪量刑。罪刑法定,无罪推定,就是为了避免无罪者被无中生有地定罪量刑。
(2)我们做出的行为只要不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就不为罪;我们做出的行为只要不是法律明文处罚的,就不处罚。对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必须有法律明文规定,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
目标导学二:正确理解罪刑法定原则
活动:案件回放
非法出售试题及答案、暗中操作“枪手”替考、利用无线电器材作弊……2016年研究生考试泄题案的部分涉案人员,2017年3月21日在湖北公安县人民法院受审。据了解,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关于作弊入刑规定施行以来,首起大规模有组织的考试舞弊案件。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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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首日,一份英语试题答案开考前在网络中流传。各级公安部门组织力量、剖根溯源、迅速破案,抓获了一批犯罪嫌疑人。3月21日,湖北公安县人民法院审理此案,13名被告人被指控的罪名涉及组织考试作弊罪,非法提供出售试题、答案罪,代替考试罪三项。这是作弊入刑后首次有犯罪团伙同时涉及三项罪名。21日下午,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程序,13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
1.问题讨论:(1)13名被告人的罪名为什么成立?(2)极少数基层干部在处理社会事务或解决各种矛盾时,没有做出遵法守法的表率,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权废法。结合本节所学内容,搜集有关案例,谈谈这一现象的危害性。
2.学生讨论回答。
3.教师讲解: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国家制定的刑法是定罪判刑的唯一依据。刑法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刑法的规定,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任意定罪。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反刑法的规定,宽纵罪犯。对犯罪分子定罪和处罚,必须遵守刑法的规定,罪责刑相适应。任何人犯罪都得根据刑法的规定,接受法律规定的相应处罚,重罪重罚,轻罪轻罚。
目标导学三:无罪推定原则
活动:看教材70页材料。
1.思考问题:结合材料回答什么是无罪推定?
2.学生思考回答。
3.教师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法院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一规定蕴含了无罪推定的精神。无罪推定,简单地说,就是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
目标导学四:无罪推定原则施及意义
活动:看教材第71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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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思考问题:(1)无罪推定原则如何实施?(2)无罪推定原则有什么意义?
2.学生讨论回答。
3.教师讲解:(1)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公诉人负有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义务;如果公诉人不能提出确实充分的证据证实被告人的罪行,法庭经过庭审和补充性调查也不能查明被告人有罪的事实,那么只能判定被告人无罪。
(2)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中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有利于切实尊重和维护人权。
三、课堂总结
“愉快从遵纪生,幸福从守法来”,只有我们每个人都心存崇尚法律之心,真正做到学法、知法、守法、护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治社会才能真正到来,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稳定。
四、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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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作业设置
1、最严厉的制裁手段是( )
A.定罪量刑 B.无期徒刑 C.死刑 D.没收财产
2、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 )
A.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特别处理 B.可以比照类似的条文定罪处刑
C.可以根据其他相关罪行定罪处刑 D.不得定罪处刑
3、“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句话体现了《刑法》的( )
A.罪责自负原则 B.罪刑法定原则
C.无罪推定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4、无罪推定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是( )
A.公民非依法定程序不受逮捕
B.公民非依法定程序不受刑事追究
C.公民非依法定程序不受司法审查
D.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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