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仲永
人教版语文七年级下册
讲师:
XX
目录
Contents
作品鉴赏
注释原文
创作背景
作者简介
③
②
①
④
①
作者简介
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今江西抚州市临川区)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王安石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熙宁二年(1069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1074年)罢相。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今江苏南京),赠太傅。绍圣元年(1094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伤仲永》是北宋文学家王安石创作的一篇散文,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
②
创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③
原文注释
金溪
民方仲永,世
隶
耕。仲永
生
五年,未尝
识书具
,忽啼
求
之。
地名,今江西金溪。
隶,属于,都是。
识书具,认识书写工具。
求,要。
父
异
焉,借
旁近与
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
异,对
...
感到诧异。
旁近,就近借来。旁近,附近,这里指邻居。
与,给。
其诗以
养
父母、
收族
为
意
,传
一
乡秀才观之。
养,奉养,赡养。
收族,团结宗族,和同一宗族的人搞好关系。收,聚,团结。
意,主旨(中心,或文章大意)。
一,全。
自是
指
物作诗立
就
,其
文理
皆有可观者。
指,指定。
就,完成。
文理,文采道理
邑人奇
之,
稍稍
宾客
其父,或以钱币
乞
之。
邑人,同(乡)县的人。
奇,对
...
感到惊奇(奇怪)。
父
利其然
也,
日扳
仲永
环谒
于邑人,不使学。
利其然,认为这样是有利可图的。
日扳,每天带着。
余闻之也久。
明道
中,
从
先人
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
明道,宋仁宗赵祯年号(1032-1033年)。
令作诗,不能称
前时之闻
。
前时之闻,以前的名声。
稍稍,渐渐。
乞,求取
环谒,四处拜访。
从,跟随。 先人,王安石去世的父亲。
又七年,还自扬州,
复
到舅家问焉。曰:“
泯然众人矣
。
”
复,又,再。
王子
曰:仲永之
通悟
,
受
之
天
也。
卒
之为众人,则其受
于
人者
不至
也。
卒,最终。
于,被。
不至,没有达到要求。至,达到。
泯然众人矣:完全如同常人了。
泯然:消失,指原有的特点完全消失了。众人,常人。
王子,王安石的自称。
通悟,通达聪慧。
受,接受。
天,先天。
其受之天也,
贤于材
人远矣。
贤,胜过,超过。
于,比。
材,同“才”,才能。
彼其
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
已耶
?
彼其,他。
已,停止。
耶,表示反问,相当于“吗”、“呢”。
④
作品鉴赏
1.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2.
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3.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4.
第二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5.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6.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
,且全文语言精练。
谢谢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