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
区分
“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
与
“
国家权力机关
”
前者特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则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前者
“
国家权力机关
”
与
“
其他国家机关
”
前者指人民代表大会,后者包括行政机关
(
政府
)
、司法机关
(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
等。它们的关系是后者由前者产生,对前者负责,受前者监督
“
国家权力机关
”
与
“
国家立法机关
”
前者指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后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全国人大既是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又是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而地方各级人大只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具有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不是国家立法机关
职权
表现
立法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法律的立、改、废的决定
任免权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的权力
监督权
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
“
一府两院
”
的工作。如审议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通过决算报告
决定权
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事项的权力。如通过相关国家机关的工作报告、通过预算报告
“
框题跟踪检测
”
见
“
框题跟踪检测
(
十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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