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寒假社会实践团队队员安全责任书
本人和我所在团队所有成员自愿参加大连理工大学 2015 年学生寒假社会实
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
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
教育部令第 12 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2002 年 9 月 1 日生效),并购买相
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我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
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寒假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
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由于本人未按照相关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而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本人自
行承担;
2、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3、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生伤
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12 号)第十二条处理;
4、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为所造
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5、由于本人的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议。
学部、学院: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
年 级: 本科 (本、硕、博)
团队名称: 大连理工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
工程学部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
寒假实践团
所有队员签字:
2014 年 1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