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
2015 年普法宣传及法制建设调研
实践报告
团队名称:大连理工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部赴沈阳市第四
中学中学寒假社会实践团
指导老师:齐乐
队长姓名:李宗晟
队员名单:张天爱 董管宁 李博
前言:
回访母校,从策划到学校协商,从联系老师到材料发放,
从紧张到自信,从陌生到从容,我们付出很多,却也收获良
多。感谢高三的同学们,在最后紧张的复习时刻能够抽出宝
贵的时间参加我们的宣讲,你们的期待给予了我们无穷的力
量,你们的努力终将有所回报。
背景:
大连理工大学坐落于滨城大连,是中国直管,教育部直
属的副部级全国重点大学,中国著名的“四大工学院”
之一,国家“211 工程”,“985 工程”,“卓越工程师
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和“111计划”重点建设的大学,“卓越大学联盟”,“中俄工
科大学联盟”,“中欧工程教育平台”主要成员。沈阳
市第四中学始建于 1952 年,由时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副总理郭沫若为学校题写校名。1980 年四中被评为辽宁
省首批省级重点中学,成为具有面向全国 53 所重点大学
保送新生资格的窗口学校。2003 年被评为辽宁省示范性
普通高中、辽宁省中小学双语教学实验先进校。
活动目的:
丰富公民的法律知识和培养法律兴趣学校是教育机构,承担大学
生学习与受教育的责任,因此对大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教育投入
更加迫在眉睫。要积极组织和开展法律教育课程和法律意识培养
的措施,活跃于校园内的有关法律的社团也应该积极开展活动,
培养同学们的法律兴趣,活动开展要注意避免形式化、古板化,
要让学生们去参与和配合中真正有所收获。对于普通公众,则应
该充分发挥电视、电台、互联网、报刊、杂志等媒体的优势,同
时在机关单位、社区等地区应该积极组织法律学习,进行大面积、
多推进我国法治进程有很大的帮助。
活动过程:
第一天上午,我们利用学校高三级部的广播系统对高三全体
学生召开了广播会。广播会由指导教师张大海师进行广播,广播
会主要向高三的同学们进行普法宣传调研
下午,在举行宣讲会的基础上我们决定分小组进行走班宣传,更
加细致的系统的分享我们的求学经验,进行问卷调查并进行现场
答疑,与同学拉近距离,了解他们目前的学习生活状况,鼓励他
们理解法律的重要性。相聚时光总是短暂,但小伙伴们通过这次活动却加深了彼此之间
的友情,通过宣讲会也锻炼了能力,提升了社会经验,总之收获
颇多,至此,实践活动圆满结束。 活动后记:
法制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
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自 1986 年党中央、
国务院决定开展“一五”普法以来,全民普法至今已走过 28 年
的历程。28 年来,宪法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
律法规得到广泛普及,广大公民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
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
法治国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