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哪些最根本的问题;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表现在哪些方面;宪法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的表现;明确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能力目标: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规定和修改程序三方面,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情意目标:初步确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的法律意识;提高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自觉性。
【教学重点】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教学难点】
从内容规定、法律效力、规定和修改程序三方面,说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师:同学们,今天是12月6日,两天前,也就是12月4日,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大家知道这是什么日子吗?
生:全国法制宣传日。
师:对,全国法制宣传日(加重语气)
(多媒体展示闪烁、由小到大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师:同学们想一想,我国为什么要设立这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呢?
(鼓励学生大胆发言)
对学生的回答进行及时的点评。指出在我们的学习中,就应该像这些同学一样,要积极思考,勇于发言。这同时也说明同学们的法制意识都很强。我国的法律体系是十分庞大而复杂的,前面我们已经学了不少,下面请一排的同学依次说出两个以上的法律名称。
学生依次回答。
师:对于同学们的精彩回答,大家掌声鼓励。
通过前面的问答,我知道大家的法律知识和意识都有了一个较高的水准。我们知道刑法、环保法等都是对我们社会生活中的某一个方面进行规范,今天我们将要共同学习一部与前面大家所学的有所不同的法律,这就是宪法。(多媒体音乐背景下,屏幕上出现第八课:“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讲授新课:
教师简介宪法的相关知识,指出,宪法不仅在我国是根本大法,在其他国家,也同样如此。
(请一个同学模仿电视上所看到的美国总统宣誓就职时的情景。)
教师指出,在这里,总统也要宣誓效忠于宪法。
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共颁布过几部宪法,分别是什么时候,现行宪法是哪一部?
(学生看书,自己解决这个问题并予以回答)
师:在了解了这些相关的知识后,我们来具体的学习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地位和作用。
(多媒体展示:漫画“众法开会”)
请同学们用自己的语言来描述这幅漫画或是给它配上合适的台词。并据此分析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学生回答)
教师点评:同学们回答的很好,表现出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能力。为了使大家对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一个进一步的明确了解,我们来学习第一框题: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多媒体展示自学思考题):
(伴随着电脑小博士的声音动画,屏幕上出现思考题)
1、 我国哪些问题属于根本性问题?
2、 为什么说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你能尝试着对这一个问题换一种方法提问吗?)
3、 为什么宪法制度和修改的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表现在何处?
4、 请针对这部分内容再设计一到两个问题,好吗?
学生根据思考题进行自学,教师巡视其间。提醒学生注意运用圈点、勾、划的方法对自己已经掌握或是未曾掌握的问题进行区分。
在学生自学的基础上,教师引导学生对这些问题进行解决,并予以展开。
师:除了我们教材上所举的有关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的例子外,我们同学还能再举出一到两个例子吗?
学生回答。
(多媒体展示:宪法与几部普通法律在规定内容上的不同),
教师引导学生进行分析得出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性问题,因此,我们可称其为——根本法。
(多媒体展示电脑动画:一棵枝繁叶茂的大树)。
师:同学们认为在这棵大树中,哪一个部分是最重要的?
学生回答。
教师点评时要注意学生的不同回答,要有向学生承认不足的勇气。指出同学们在刚才的回答中表现出了自己的独特思考,并都能言之有理,很好。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就是要有这种创新的精神和勇气,要不唯师、不唯书,要有自己的思考,不要怕出错。说老实话,老师我刚才就没有想到那么多的答案,这说明我在思考问题是思路不够开阔,这一点我向同学们学习。
根据同学们的回答,我们可以肯定这一棵大树的每一部分都有着自己的作用,都是不可少的。我国的法律体系也就如同这棵大树,各个组成部分都在发挥着自己的作用。但最为根本的还是这棵树的根部,因为它输送着养料,我国的宪法也是如此,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
(多媒体展示:树的根部出现宪法,叶部出现了兵役法、刑法、环保法等字样,在最下面出现了宪法第28条、第55条的相关条文和兵役法、刑法的第一条中“依据宪法制定本法“。伴随着读音。)
教师引导学生分析,这些法律是宪法相关条文的具体化,它们的立法依据就是宪法。从而充分说明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
(多媒体展示:请你当回小律师)
(某县为了发展乡镇经济,决定公开招聘乡镇长,并由县常委会研究制定了一整套公开招聘的方案条例开始实施。但很快接到通知,这个条例无效,须立即废除。他们觉得想不开,找你咨询。请你帮助他们。)
学生讨论发表意见。
教师对学生的回答予以充分肯定并多媒体展示相关链接:
(根据我国《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作为乡镇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乡长、镇长,须由乡人民代表大会或是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任何机关都不能越俎代庖。)
教师引导学生分析得出:普通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如有抵触,一律无效。
师:这里的抵触无效是仅指相抵触的部分无效还是全部无效?
生:相抵触的部分。
师:同学们,综合我们刚才所学的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普通法律不得和宪法相抵触,你认为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怎样的地位?
(学生回答略)
教师及时点评。
(多媒体展示:法律效力示意树)
师:根据刚才的分析过程,同学们认为这里的哪一个部分应该是宪法的位置?
生:树的根部,因为根部提供足够的养料,同时从图上看,根部比较大,象征着我国的宪法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生:树的最上面,因为它代表着我国的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师:对学生的回答予以肯定并指出在我们的日常学习生活中,就是要学会、要善于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次、不同的方面去思考、分析问题。
鉴于宪法效力的最高性,我们这里称其为最高法。
不知道同学们有没有注意到,对于复杂的问题,我们是将其进行分解,降低难度,在我们今后的学习过程中,我们要学会运用这一点。
(多媒体展示:宪法修改程序示意图。)
师:宪法制定和修改如此严格是为什么?
生:为了保证其权威性、稳定性。
师: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对它进行修改呢?
生:为了与社会发展相适应。
师:是否普通法律修改就可以随便?
生:否。只不过同宪法相比,没有那么严格的要求。
师:鉴于宪法制定和修改程序的严格性,我们称之为“最严的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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