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
初步了解诉讼方面的基本知识,把握有关刑事诉讼程序、民事诉讼程序、行政诉讼程序的基本知识,以有利于学生现在和将来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可通过理论介绍、案例分析的方法,了解有关法定程序,指导学生依照法定程序,与违法犯罪作斗争
增强学生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依法办事的法制观念。
教学重点诉讼基本知识。教学难点行政诉讼的含义和特点。教学过程
(组织同学看投影片一)
法律咨询台:
前不久,我的一位朋友因民事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说诉讼已超过时效不予受理。请问打官司还有时效问题吗?
读者:马明
提问:
1.法院说诉讼已超过时效给我们什么启示?
(设计此问题的目的:通过提问使学生明确受到不法侵害知道去执法机关控告、起诉还不够,还应了解诉讼程序和诉讼时效。)
(学生回答,老师归纳)
四、受到非法侵害要依照法定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上题的分析,我们发现,了解诉讼程序和时效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条件,那么诉讼分几类?它们的程序、主要阶段、特点各是什么?怎样写起诉书?判决书和调解书的法律效力一样吗?这些就是这节课我们要学习的内容。
诉讼按(组织学生看书,回答投影片二上的问题)
三种诉讼程序的不同点
类别
名词解释
法律规定
分类
主要阶段
特点
刑事诉讼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学生回答,教师归纳。)
1(板书)
(1)刑事诉讼定义(板书)
刑事诉讼:是国家执法机关为追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的诉讼活动。
(2)规定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板书)
(3)刑事诉讼的分类(板书)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
公诉案件:
公诉案件的定义:
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公诉案件。
提问:请同学看书第112页后,回答公诉案件的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学生回答,老师归纳。)
公诉案件的诉讼程序有五个阶段:立案、侦查、提起公诉、审判(中心环节)、执行。
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的定义:
自诉案件:指由公民个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自诉案件。
自诉案件的诉讼程序有三个阶段:立案、审判、执行。
2(板书)
民事诉讼的定义(板书)
民事诉讼:是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人民法院依照法院法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纠纷的活动。
规定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板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民事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法律。
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一般有三个阶段(板书)
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裁定,执行。
提问:你知道怎样写起诉书吗?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后,应在几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由被告进行答辩?
(学生看书后回答,教师归纳。)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
起诉状的书写要领如下:
(1)首先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其次要写明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理由。
(3)最后应写明证据、证据来源和证人姓名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立案后,应在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由被告进行答辩。
提问:开庭审理的定义和程序以及主要阶段是什么?
(学生看书后回答,老师归纳。)
(1)开庭审理的定义:
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诉讼活动。
(2)开庭审理一般包括四个阶段:
开庭准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两个主要阶段)、宣告判决。
提问: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基本程序是什么?
(学生回答后,教师归纳。)
法庭调查的基本程序是:当事人陈述;证人出庭作证或宣读未到庭证人的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法庭辩论的基本程序是: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相互辩论。
提问:什么是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和判决书法律效力相同吗?为什么?
(学生看书后回答,老师归纳。)
执行:是指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对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调解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书拒不履行时,人民法院运用国家强制力,采取法定措施,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诉讼活动。
在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和判决书都具有法律效力。因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板书)
提问:什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这里的“民”和“官”各指什么?
(学生回答后,老师归纳。)
(1)行政诉讼定义(板书)
行政诉讼:是指人民法院为解决行政纠纷在当事人的参加下,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
行政诉讼俗称“民告官”,所谓“民”,指的是公民、法人等;所谓“官”,指的是我国的各级人民政府,它不包括我国的权力机关、司法机关和居委会、村委会等群众性的自治组织。
(2)规定行政诉讼程序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板书)
(3)我国行政诉讼的程序(板书)
一般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和判决、执行三个基本阶段。
(4)行政诉讼的特点(板书)
行政诉讼具有被告始终是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行政案件不能通过调解结束诉讼等特点。
提问:什么是两审终审制?我国为什么要实行两审终审制?
(学生看书并讨论后,教师归纳。)
两审终审制:是指诉讼当事人如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如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也可以直接进行判决、裁定。第二审人民法庭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再上诉。实行两审终审制是为了及时纠正第一审判决或裁定的错误,使法律得到正确的适用,以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同时也不致因审级过多而不必要地拖延案件的解决。
读者马明问:打官司还有时效问题吗?
(学生讨论后,教师归纳。)
我国民法通则第12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而法律另行规定下列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二)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四)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这个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按法律规定是从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人(或单位)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侵害事实和致害人(或单位)的时候起。需要注意的:从民事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法律不予保护。
这节课我们学习了三个基本知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