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
知识与技能: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的权利;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过程与方法:通过课下调查探究,课堂情景设置,如汇报、表演等形式,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归纳能力、理解和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结合个人生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课堂教学及课下探究,初步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勇于依法维权。
教学重点
1、探究汇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教师点拨:维权的途径和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方法
3、情景表演:消费维权,你说我说
教学难点
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和提高自身素质的意识及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教学手段
多媒体
教学方法
调查法、互动式教学法、探究式教学法
教学准备
1、把全班同学分成衣、食、住、行四组。每组同学调查探究两个问题,即本组的侵权案例和如何维权。选出各组的记者代表和律师代表,准备汇报。
2、将调查或搜集到的资料和图片制成课件。
3、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设计理念
本框的主要内容是明确消费者的权利和如何维权,从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地位。为了突破这个主题,教师从衣、食、住、行四个方面着手,安排学生调查探究。让学生在活动中用自己的眼睛去发现生活中的侵权案例,用自己的头脑去分析如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主动动手去寻找维护权益的法律依据。课下,教师是和学生一起调查探究的实践者,是学生的指导者。课上,学生是主体,他们把调查结果进行汇报、展示和分析;教师是主持人,把一个个环节串连成线;是点拨者,帮助学生把一个个重点、难点击破。
在这个调查探究活动中,教师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主动去获取知识和技能,初步培养学生的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勇于依法维权。同时,也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归纳能力、理解和分析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实施方案
一、前提测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我国消费者享有哪些权利?
明确: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监督权、结社权、获得教育权、人格尊严与民族习惯获得尊重权。
二、导入新课
在市场竞争中,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会使某些生产者和销售者抛开职业道德,违背经济原则,甚至置法律于不顾,采取不正当手段从事交易,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为自己牟取暴利。因此,维护消费者权益是所有消费者关注的焦点。(出示课题: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2005年3·15的主题是健康·维权。围绕这个主题,课前,我们用三个星期的时间做了个非常有意义的活动,那就是──
我们在调查中发现:衣、食、住、行是四大投诉热点。我们全班同学自愿组成四个小组,从衣、食、住、行四个方面开展了深入认真的调查,获得了一些触目惊心的材料,同时,也查询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依据。
下面就请各组选派的记者代表和律师代表给我们进行报道和分析。
首先,有请第一组──调查服装行业的记者和律师代表。
三、学生活动
记者:大家好,我是记者×××
律师:我是律师×××
记者:首先请大家欣赏一组名牌服装。请看大屏幕:这是Levi’s牛仔衣,这是耐克运动鞋,这是李宁牌T恤,这是KS牌太阳帽。(见图)
服装:假冒名牌多
这些名牌服装“不看不知道,一看全假冒”。服装商们从它们身上牟取暴利。(见图)
记者与律师的对话:呃,×××律师,这些经营者的行为属于怎样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法律如何制裁经营者呢?
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 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知名商品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经营者侵犯了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对于这种侵权的行为,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同学们,你们或者你们的父母是如何选购称心衣服的?(回答略)
老师,你爱逛街买衣服吗?你是怎样选购称心衣服的呢?
师: 逛街是女性的共同爱好。为了不上当受骗,一般我选择去大商场。比如:城乡贸易中心、翠微大厦、华懋商场、崇光百货。看中一样衣服也不急着买,往往要摸面料、试手感、看商标,有时让朋友们参考参考。如果价格合适,款式得体,最后敲定买下。
记者:谢谢老师。下面有请第二组──调查食品行业的记者和律师代表。
(第二组两个记者代表和一个律师代表,先作自我介绍。)
记者1:水果可以说是“人见人爱,人爱人吃”。生活中,人们买水果总喜欢选色鲜个大的,但吃的时候却似乎没有香浓鲜美的口味。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来告诉大家吧。
请看大屏幕──
从南方贩运来的香蕉,大都七八成熟。小贩们廉价批购后,在还没有成熟的香蕉表面涂上一层含有二氧化硫的催熟剂,再用三四十度的炉火熏烤后藏置,一两天时间香蕉全变成了个大、色黄、惹人喜爱的“上品”了。结果1.5元1公斤进的货,催熟后要卖到4元左右1公斤。
再说西瓜吧。七八成熟的西瓜,摘下后用针管向瓜内注射红色自来水,切开瓜瓤鲜红,还增加了重量。
草莓用催熟剂或其它激素类药品使用后,生长期变短,颜色新鲜了,果味却变淡了。
西红柿半熟后放在麦草里捂一段时间,颜色红,该有的甜味却没有了。
这些水果真是中看不中吃呀!(附图)
食品:鲜美水果中看不中吃
记者2:下面我来揭开“黑作坊生产肮脏学生食品”的黑幕。
黑作坊在武汉。这些黑作坊里生产出来的“三无”学生食品,批发到武汉汉正街,从而流向各地。(见图)
记者与工商执法人员查了数家作坊之后,眉目逐渐清晰。原来这些较隐蔽的地下作坊,竟是一个有组织的团体。主要负责人李志高,湖南平江县人,成员单位共有二十四五家,分布于武汉三镇,摊主主要是湖南人和四川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协会负责人李志高被带走。
记者1:“人以食为天”,如果食品的质量令人堪忧,那么,人们怎能安心生活呢?
怎样保障人们安心生活?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请×××律师给我们谈一谈。
律师:我想,听完两位记者的汇报后,大家都会震惊和愤怒。这些经营者们可以说是丧尽天良!他们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悉权、人身不受损害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一条: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在包装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上根据不同产品分别按照规定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食品添加剂的产品说明书,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师:据中消协统计,2002年全国食品投诉案件居高不下。其次,房屋投诉也是一大热点。去年,全国共受理房屋建材案40685件,其中房屋投诉案17172件,重点问题表现为:质量问题、广告夸大、虚假、误导消费者、合同违约、承诺不兑现、面积任意“缩水”、“涨水”、产权证难办理、物业管理等问题。
接下来请第三组记者和律师代表报道、分析家装行业和物业管理的情况。
(第三组两位记者代表和一位律师代表,先作自我介绍。)
记者1:我请大家参观一套新装修的房子。(见图)
家居:装修材料不合格
2005年春节过后,王先生全家搬进这套斥资上百万的房子后,身体一天比一天感觉不舒服。起先全家人都感到头晕、呕吐,以为是感冒,就吃了些感冒药。但病情不但不见好转,还伴随胸闷、失眠、多梦、记忆力逐渐减退等症状。王先生百思不得其解,多方求助才弄清其中原委。原来全家人表现出来的是苯中毒的基本症状。芳香“杀手”三苯主要存在于油漆、油漆涂料添加剂与稀释剂、胶粘剂、防水材料中,尤其是一些防水涂料中。这样的材料在施工完工15小时后进行检测,室内空气中的苯含量仍超过国家允许最高浓度的14.7倍。严重中毒的会引起红、白细胞下降,引发白血病等。
最后,王先生几经周折才把新房退了,可是身体和精神又怎能一下子恢复呢?
作为消费者,这是哪方面的权利受到侵犯?家居装修要注意哪些事项呢?请×××律师谈谈。
律师:我想说──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公民俱欢颜。人身健康以及安全都不能保障,怎能安居乐业?
人身、财产安全是公民在社会中生存的基本条件,否则,公民的生存权将没有保障。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卖给公民的商品和提供给公民的服务,必须符合这一条件,否则要受到法律的惩治。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坏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家居装修最忌“无人参与”。像王先生那样把装修的全过程都交给家装公司,自己不参与显然是不行的。尤其是购买家居材料,千万不能放手给他人。其次,装修完工后不要仓促入住,等待一两个月,让居室内的有毒气体挥发掉才入住。
记者2:律师,物业管理现在也存在不少问题。(见图)
物业管理的问题
图二:两家公司的保安只得在白云花园一个出口站岗。
图三:新兴白云花园大门口有两家物业公司的保安共同执勤。
图四:业委会主任宣布华信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接手管理新兴白云花园小区。
记者2:广州新兴白云花园小区业主请来了新的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可是两家保安一个不肯退,一个要进来,业主与保安之间发生了矛盾冲突。一位业主竟遭保安血腥毒打。大家看──两家公司的保安只得在白云花园一个出口站岗,共同执勤。最后,业委会主任宣布华信物业管理公司正式接手管理新兴白云花园小区。×××律师,业主如何选个好“管家”?在这起案例中,业主的什么权利受到侵犯?
律师:业主选“管家”,目的是过日子。业主选“管家”一般由业主委员会具体操作,业主委员会在与新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服务合同之后的十日内,解聘的企业应当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档案资料移交给业委会或者新选聘的企业,并办理移交手续,物业管理公司不得侵犯业主的自主选择权。
师:谢谢三位。下面请最后一组记者代表和律师代表为我们揭开出租车计价器的种种“猫腻”。
(第四组一位记者代表、一位律师代表,先作自我介绍。)
记者:现在,很多人有坐黑出租的遭遇。不久前,郭女士去外地出差,从家打车去首都机场时坐了一辆富康出租车,用时26分钟,花52元。三天后从首都机场打了一辆绿色的富康车回家,结果发现,这次用时24分钟,花78元。虽然走的是相同的路线,回家时的公里数却比去机场时多出十多公里。而且这张出租车票上没有税号、电话和车号。(见图)
原来,出租车司机在得知乘客是外地人或车费可以报销的情况下,个别出租车司机在计价器上装了按钮,遥控器揣在兜里,只要分散乘客注意力,便可自动跳表,狠宰一刀。
在六里桥电力总医院南面一条东西向的胡同里找到了这家“计价器维修店”。(见上图)记者随后从丰台质量技术监督局了解到,这家计价器维修店并未在此进行许可证登记。
×××律师,擅自调表将受什么制裁?这种行为侵犯消费者什么权利呢?
律师:出租车司机如果被举报擅自调表,那么将会被交管部门吊销驾驶执照,且五年内不许开出租车。这种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
从事出租车计价器的维修必须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维修许可证,准许开业的维修点在区级质检部门均登记在册。维修的计价器必须到指定地点进行强制检测。我们坐出租车要注意:下车时要票据,遇到此类事件,马上举报。
四:教师点拨
谢谢四组同学的精彩报道和透彻分析。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消费者权益被侵犯的现象广泛地存在于生活的方方面面,有些是明显的,有些是不易察觉的。这就需要我们炼就一双“慧眼”,把这纷扰的市场看得清清楚楚,把法律知识学得明明白白。
(点拨一)为了维护消费者权益,各组同学查找了哪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点拨二)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是不是非得上法庭?有哪些良好途径解决?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点拨三)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程序及方法是什么呢?
(点拨四)为了解决问题,我们该记下哪些电话号码?
五、情景演习:消费维权,你说我说
1、洗牙(FLASH动画)
2、近日,“肯德基”的5种食品被亮“红灯”。许多吃过“新奥尔良烤翅”、“新奥尔良烤鸡腿堡”、“香辣鸡堡”、“辣鸡翅”和“劲爆鸡米花”的消费者,感到气愤和恐慌。沈阳11岁的孟雨欣和上海的一位孕妇,已向“肯德基”讨说法。
提问:(1)肯德基侵害了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2)如何向肯德基讨说法?
3、2005年2月1日晚上,潘女士与爱人和姐姐赶火车回家过年,为了能赶上晚8点半的火车,他们特意打了辆出租车,没想到车上的哥“不认路”净绕圈子,最后竟将他们扔在了钓鱼台大饭店的门口,结果火车没赶上,一家人倒是赶了一肚子的气。
请你支招:潘女士如何维权?
六、课堂总结
“雾里看花,越看越花”。炼就你的慧眼,掌握维权途径吧!我们要毫不手软地揭露消费陷阱,打击不法经营者,净化和健康消费市场,让消费者合理消费、健康消费、放心消费。
党的十六大及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意义。将“健康·维权”作为3·15主题,是落实可持续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我们衷心希望──天天3·15,质量万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