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与法治教学反思反思一:我们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在“道德与法治”的课堂里给孩子什么样的内容,要塑造怎么样的一个群体?这是我们必须回答的问题。首先,呼应了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众所周知,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就必须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其次,我们必须面对的是一个群体。这个群体中,既有孩子通过教育成为社会精英,国之栋梁,也有很多孩子极有可能成为社会普通一员,那么我们教材的编排是否都有兼顾?新改编的教材注意了这一点。教育的核心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培养人的健康人格。教育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显而易见,义务教育教材把“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统一更名为“道德与法治”,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反思之二:谁是课堂的主人。众所周之,课堂教学依然是教育活动的基本构成部分,也是实施学校教育的基本途径。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引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的学习。老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反思之三:什么样的评价更重要。新的一轮课程改革,要求建立一套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促进教师不断提高、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但反观当前对初中道德与法治课教学的评价,我们发现,还存在很多的不足。首先是对学生的评价。现代教学评价强调要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充分展示自己的才能。而越来越多的人也赞成这一观点,我们本应提供给学生经过甄别的、有用的、强大信息,但事实是我们从未考虑过,只是考分高低的甄别。其次是对教师的评价。大多数学校都要求教师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分析和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是教师从多种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促进自身的成长和发展。显然,这种评价要求,体现着一种人文关怀,注重教师的个人成长和发展。但眼下,对教师的评价,大都只围绕一个目标中考分数,政治课的待遇则更差(中考总分为80分),这是一个基层教师的悲哀,同时也是社会现实的一种真实反映.因此,很多东西我们都应该反思,有些东西甚至需要根本性的反思,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的与时俱进,才能推动教育的良性循环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