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主席胡锦涛4月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了美国总统特别代表、财政部长保尔森。
2、国家主席胡锦涛4月3日在人民大会堂接受了文莱、斐济、马尔代夫、挪威、匈牙利、保加利亚、塞拉利昂、荷兰和沙特9国新任或首任驻华大使递交的国书。
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4月3日在人民大会堂与阿联酋副总统兼总理、迪拜酋长穆罕默德举行会谈。
4、4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在北京正式签署。
5、澳大利亚总理陆克文4月9日在北京大学用中文发表演讲,希望澳大利亚和中国建立起“着眼于持久、深刻和真诚友谊”的“诤友”关系,并表达了对北京奥运会的支持。
6、本届博鳌亚洲论坛2008年年会4月11日至13日在中国海南博鳌举行,主题为:绿色亚洲:在变革中实现共赢。胡锦涛在开幕式上发表题为“坚持改革开放,推进合作共赢”的演讲。
7、在《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和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由中国人权研究会举办的首届“北京人权论坛”4月21日在北京开幕,来自5大洲31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110多位中外人权高级官员和专家、学者参加论坛。
8、国家主席胡锦涛4月24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法国参议长蓬斯莱。同日,温家宝在中南海紫光阁会见法国前总理拉法兰。
9、国家主席胡锦涛于2008年5月6日至10日对日本国进行国事访问,展开为期5天的暖春之旅,以全面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访问期间,胡锦涛主席会见了明仁天皇,并同福田康夫内阁总理大臣举行会谈,就全面推进战略互惠关系达成广泛共识。
10、国家主席胡锦涛5月2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同俄罗斯联邦总统梅德韦杰夫举行会谈。两国元首签署了《中俄关于重大国际问题的联合声明》。
11、国家主席胡锦涛5月27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同韩国总统李明博举行会谈。两国元首一致同意,顺应两国关系发展的现实需要和长远要求,将中韩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提升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开创中韩关系更加美好的未来。
12、5月30日至6月2日,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农德孟对中国进行正式友好访问。
13、6月12日,日本兵库县前知事、纪念兵库震灾21世纪研究机构理事长贝原俊民在日本首相官邸向中方赠送了阪神地震重建资料。日本首相福田康夫,中国驻日本大使崔天凯等出席了赠送仪式。
14、第四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6月17日在美国马里兰州安纳波利斯开幕。国家主席胡锦涛的特别代表、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和美国总统布什的特别代表、财政部长保尔森共同主持对话。本次对话将围绕“经济可持续增长”主题,主要讨论宏观经济和金融周期管理、公共投资、能源和环境问题的共同机遇、贸易和竞争力、强化投资等议题。两国签署的《中美能源环境十年合作框架》文件对中美未来经济合作具有重大影响,也将为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显示了中美战略经济对话的重要意义和战略影响。
15、外交部发言人姜瑜6月18日宣布,中日双方通过平等协商,就东海问题达成原则共识。
16、以“加强亚欧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为主题的第五届亚欧议会伙伴会议,6月19日上午在北京举行。
17、7月1日至3日,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
18、国家主席胡锦涛7月7日抵达日本北海道首府札幌,出席将于9日在洞爷湖举行的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
19、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应邀出席八国集团同发展中国家领导人对话会议的印度总理辛格、巴西总统卢拉、南非总统姆贝基、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7月8日下午在日本北海道首府札幌举行集体会晤。五国领导人就推动南南合作、推进南北对话、促进共同发展及共同关心的全球性问题等交换了看法。
20、经济大国能源安全和气候变化领导人会议7月9日上午在日本北海道洞爷湖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指出,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应该以处理好经济增长、社会发展、保护环境三者关系为出发点,以保障经济发展为核心,以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为目标,以节约能源、优化能源结构、加强生态保护为重点,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不断提高国际社会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能力。
21、国家主席胡锦涛7月11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同墨西哥总统卡尔德龙举行会谈。两国元首共同宣布建立中墨战略对话机制,一致同意加强战略对话,扩大互利合作,推动中墨战略伙伴关系长期健康稳定发展。会谈后,两国元首共同出席了《中墨促进与相互保护投资协定》等双边合作文件的签字仪式。
22、7月30日至31日,2008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在广西北海举行。
23、国家主席胡锦涛8月25日在首尔青瓦台同韩国总统李明博举行会谈。
24、9月20日,中方反对美国参院通过涉藏决议案。
25、10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俄罗斯联邦国界东段界桩揭幕仪式在黑瞎子岛举行。
26、10月24日至25日,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在北京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发表重要讲话,强调面对金融危机这一全球性挑战,世界各国需加强政策协调、密切合作、共同应对。
27、纪念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缔结30周年招待会10月24日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和日本首相麻生太郎出席招待会并致辞。1978年10月23日,当时的中国国务院副总理邓小平在日本和福田赳夫首相出席了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批准书互换仪式,条约正式生效,成为指导中日关系发展的基础性文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