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圣的宪法
第一课时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教学目标:
1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的权威。
2.知道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自觉宣传宪法,维护宪法的权威。
教学重点:
知道宪法的特点。
教学过程:
一、课前预习
1.宪法在国家的法律体系中居于首要地位,它规定国家生活中 、 。
2.法律效力是指法律所具有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宪法具有 的法律效力。
3.宪法法律效力的最高性表现为:它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和基础;
;宪法是一切组织或者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4.普通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半数通过,而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 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课内探究
1.学生自学课文内容,思考问题:
宪法的特点是什么?
宪法的法律效力表现在哪里?
2.讨论57页的“感悟”
三、课堂检测
选择题
1.从内容上看,我国宪法规定了 ( )
A.有关诉讼的原则和程序问题
B.社会生活中的所有问题
C.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D.犯罪与刑罚的问题
2.马克思说:“刑罚是法律的法律。”这意味着 ( )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B.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
2
C.普通法律包括了法律
D.宪法包含普通法律
3.之所以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因为宪法 ( )
①规定了国家最根本的问题
②包含所有法律的具体内容
③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④制定和修改的程序最为严格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简析题
八年级(1)班同学在学习《圣神的宪法》一课后,对以下几个观点进行了激烈的讨论。
观点一: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因此,有宪法的存在,就没有必要制定其他的法律法规了。
观点二: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是法律的法律。
你同意哪种观点?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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