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高考作文写作备考:2020 各地十多次联考,这个作文主题高频出现----“教育惩戒权”主题
【2020 届高三江南十校联考作文】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 分)
11 月 22 日,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则》), 公开征求意见。
《规则》规定教育惩戒是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教师对学生违反学生守则、校规校纪、社会公
序良俗、法律法规,或者有其他妨碍教学活动正常进行、有害身心健康行为的,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并可以视情况予以
适当惩戒。《规则》明确了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学生的职责与权利,为教师对学生进行适当、适度的惩戒提供了法
律依据。
该征求意见稿发出后,立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不少人认为《规则》的出台是“众望所归”。
请从下列任选一个身份表达你的观点和看法,完成写作。
①以在校学生的身份;
②以一线教师的身份;
③以社会热心人士的身份。
要求:自拟标题,自选角度,确定立意;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 800 字。
【2020 高三南昌十二校联考作文】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 分)
2019 年 11 月 22 日,教育部公布《中小学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征求意见稿)》。《规则》提出,教育惩戒是教师履
行教育教学职责的必要手段和法定职权。对于教师教育惩戒权,有专家指出,教师惩戒不是棍棒教育,不是让教师体罚
学生;有家长担心,教师有了教育惩戒权后可能会肆意体罚学生;有教师明确表示,自己不要教育惩成权,因为这个教
育“惩戒”的尺度实在难以把握……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请根据你的理解写篇文章。要求:①角度自选,立意自定,题目自拟;②明确文体,不得写
成诗歌;③不得少于 800 字;④不得抄袭套作。
【2020 高三炎德大联考(长沙市一中月考二)作文】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2017 年 3 月,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人大制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书指出,要赋予教师更多教育孩子的权力。
2019 年 7 月 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指出,将保障教师依
法享有教育惩戒权。“意见”第 14 条当中写道:“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中小学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第三条:“对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教师,学生及学生,家长等知情
人可向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举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调查,及时处理。”
上述事件引发了人们的广泛热议,以上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
请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得套作,不得抄袭;不得出现真实的班级和老师姓名;不少于 800
字。
【注】文中涉及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一律以“《意见》”
代替;文中涉及到“《中小学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处理规定》”一律以“《规定》”代替。【2020 高三某名校联考作文】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60 分)
乾隆的太子嘉庆小时候因为读书不用功,被老师王杰惩罚下跪,恰好被乾隆看到,乾隆让太子起来,责备王杰:
“教者天子,不教者亦天子,君君臣臣乎?”乾隆的意思是:(太子)教导是天子,不教导也是天子,还有没有君臣上
下之分了?
王杰当场怼了回去,说:“教者尧舜,不教者桀纣,为师之道乎?”王杰的意思是,(太子)教导就是尧舜,不教
导就是桀纣,这是我做老师的责任和权力。
最后,乾隆无奈,只能让嘉庆继续跪着……
就上面的历史故事,结合最近教育部关于“依法保证教师享有‘惩戒权’”的文件精神,以及当今实际情况,请你
以青年学生的身份,写一篇演讲稿,准备在主题班会上发言。阐述你的观点并表明你的看法。要求:综合材料内容及含
意,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标题自拟,不少于 800 字。
【2020 高三某名校联考作文】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材料一:
2019 年 7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
将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教育惩戒是指教师依据一定的规范,以不损害学生身心健康为前提,以制止和消除学生的不当行为,帮助学生改正
错误为目的,以惩罚为特征的一种教育方式。其在培养规则意识、锻炼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方面具有其他教
育方法难以替代的价值和功能。
材料二: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一文中鲁迅写启蒙老师寿镜吾老先生,“他有一条戒尺,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则,
但也不常用。”
材料三:
“国将兴,必贵师而重傅;贵师重傅则法度存。国将衰,必贱师轻傅;贱师轻傅则人有快,人有快则法度坏。”
——荀子《荀子·大略》
关于“教育惩戒”,你有怎样的看法和思考?请结合以上材料,联系当今生活和社会教育现状,谈谈你的认识。
要求:选好角度,确定立意,自拟标题,不得抄袭和套作,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写一篇不少于 800 字的文章。
审题指导
这道作文题聚焦当下教育热点——教育惩戒权,既贴近学生日常的学习生活,又引导学生关注时政,理性地分析问
题,负责任地发表观点。
作文材料有三则。前两则呼吁赋予教师惩戒权和保障、明确惩戒权,偏于正面。而第三则对超越“教育惩戒权”的
不当行为(体罚和变相体罚)提出处理意见,偏于反面。因而此题具有一定的思辨色彩:惩戒权与体罚的区别是什么?
老师管教严厉与宽容的尺度该如何把握?选择一个角度行文未尝不可,但最好能一分为二,理性辨析“教育惩戒权”的
内涵。有关教育惩戒权的观点: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完整的教育需要适度惩戒,这既是令孩子更深刻地认知是非对错,亦
是培养其规则与责任意识的必要手段。某些家长担忧惩戒权是否会过度使用,是否会挫伤学生的自尊甚至身心健康等,
应该说,类似担忧有其合理性,但家长应积极支持和配合老师行使教育惩戒权。相关措施:需要制度规范;需要执行适
度,起到效果;需要师生互信、家校互信。
本次作文写作注意以下几点:
1.这是任务驱动型作文,虽“任务”不多,但不可写成新材料作文(从材料中得出一个观点,不顾材料的内容,去
论证自己的观点),实际写作中有部分学生写成了新材料作文,对分数影响较大。
2.任务驱动型作文注重思辨,材料要求“以上材料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也就是说,考生必须对材料事件进行思
考阐述自己的看法即评论。
3.任务驱动型作文都有一个写作评论的主体,只有针对主体评论,才能写得深刻。本材料就是要对“教育惩戒权”
发表看法。
4.必须联系实际,才能评论深刻,有实际意义。
5.文体方面,一般都写成议论文。
作文素材
(根据不同作文题,不同角度灵活使用)
教育惩戒权,须给好和用好
好老师手握戒尺,眼中有光
教育惩戒权,想说爱你不容易
教育惩戒权,看上去很美!
请将教育惩戒权落到实处
没有惩罚,何来教育?
惩戒权,不可或缺
如何让教育惩戒权“落地开花”
莫让教育惩戒权成“烫手山芋”
莫让手握戒尺的老师寒了心
教育惩戒权:左手是戒尺,右手是爱
教育惩戒权不能变味
教育惩戒权,应用之有“度”
惩戒权不等于体罚
体罚,不该归属到教育惩戒权
教育惩戒权,需要家校同心
教育惩戒权实施细则,重在家校共识
教育惩戒权,以理解互信为基础
教育惩戒权:惩戒与体罚的边界在哪?热点素材链接:
用好惩戒权关键要规范“戒尺”尺度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阅尽
教师惩戒权话题再度引发社会关注。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日前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按照《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这意味着,
教师的惩戒权已不只是于理论理念上的探讨,而要步入具体规则的制定,从而在法律法规层面为教师用好惩戒权铺平道
路。
曾几何时,惩戒权几成敏感话题,教师该不该有惩戒权?惩戒权与变相体罚有何区别?诸如此类问题,时常引发舆
论的争议。随着赏识教育理念的勃兴,以及人们权益意识的提高,许多老师都陷入“不愿管,不敢管”的困境。尤其是
当老师的严格管教动辄引发与家长的矛盾冲突,面对一些孩子的违纪违规行为,或公然破坏课堂秩序,老师们深感束手
无策。
为此,一些省市近年开始尝试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授予教师惩戒权。如广东省和山东青岛市均在学校安全条例或管理
办法中明确这一权限。在类似地方法规的制定与讨论中,人们对教师惩戒权的认识渐趋明朗,从抵触、排斥到渐渐形成
共识,大多数家长对此表示理解或支持。
其实,惩戒权在我国传统教育中从未缺席,众所周知的“戒尺”打手心可谓典型场景。这种惩戒手段的消失也就是
近几十年的事。因此,恢复惩戒权其实也是回归常理常规。在孩子成长过程中,完整的教育需要适度惩戒,这既是令孩
子更深刻地认知是非对错,亦是培养其规则与责任意识的必要手段。事实上,完全摒弃对孩子的惩戒既不可行,也令不
少家庭深陷迷茫甚而教训沉痛。
过去许多家长一听惩戒权就神经紧张,这是对惩戒权的误解,以为惩戒便是体罚。固然,惩戒中难免会有体罚内涵,
但那只是其中很小部分。从国外的实践看,惩戒包含诸多手段,如令其离开课堂、罚做某件事、早到校晚离校、停课几
日或勒令转学等。
某些家长担忧惩戒权是否会过度使用,是否会挫伤学生的自尊甚至身心健康等,应该说,类似担忧有其合理性。毕
竟,既是惩戒就带有一定强制性,在实施过程中,若遭遇学生的抵制或反抗,会否引发师生冲突,或学生权益受损有无
救济渠道等,都关系到惩戒权的运用合理及正当与否。
正因为此,未来教师惩戒权实施的成败关键还在于“戒尺”的尺度、标准以及使用规范等。这就涉及实施的细则制
定,包括基本原则、惩戒形式、实施范围、具体程序、相关监督等。如有些国家禁止教师单独体罚学生,而需有其他教
师做证人等。总之,惩戒权细则要有可操作性,同时,亦让学生懂得其错误行为将受到何种惩戒。只有严密、规范的细
则才能确保教师与学生双方的权益。
施行教育惩戒权,信任是基础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戎国强
教育一直受到全社会的关注。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一出
台,人们就注意到了“意见”第 14 条当中的一句话:“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教师惩戒权很自然地成
了人们热议话题,其中不乏对教育惩戒现状的片面认识,对惩戒权的不太恰当的理解。这些议论让人感到,教育惩戒权
的制订和使用,要慎而又慎。使用稍有不当,后果可能是难以预料的。 “意见”出台后,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惩戒权又回来了!”过去,确实是没有成文的惩戒权,但惩戒行为一
直存在,也没有明文禁止,也就是说,一些教师一直拥有实际上的惩戒权。没有明文的惩戒细则,教师的惩戒就不可避
免地有随意性,带有情绪化成分,而理性不足。这样的惩戒,容易演变成师生纠纷、老师家长之间的纠纷。在法律法规
层面规定惩戒权,制订惩戒细则,有望避免或减少这类纠纷。
很多人认为,明文规定惩戒权,可以解决老师“不敢管”的问题。但是,无论“不敢管”的问题解决到何种程度,
另一个极端却是要警惕的:过度依赖惩戒,以惩戒代替其他教育方法,把教育简单化。因此,在制订惩戒权细则时,明
确惩戒权使用范围特别重要;或者说,要特别强调:明文规定的惩戒权使用范围之外不能使用惩戒权;明文规定的惩戒
方法之外,教师不能自行发明、使用惩戒方法。要考虑出现这种越界惩戒如何处置,如何挽回过度惩戒、滥用惩戒造成
的后果。
惩戒权一旦形成文字,就具有了统一性,统一性即刚性。另一方面,学生的个性气质或心理特点又是各不相同的,
家庭环境也各不相同,因此学生对惩戒的反应会不同,对惩戒的承受力也不一致。有的学生“心太大”,对惩戒可能无
感;对另一个学生可能就是不可承受之重。另外,家长对惩戒的理解和反应也会不同;家长的反应很可能影响到学生对
惩戒的反应。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呢?还是因人而异、因材施教(惩罚也是教)呢?这些既是教育伦理问题,也是
具体操作问题;在实施惩戒权之前,对这些问题要有充分的估计、预见。
在校园内的各种关系中,师生关系是最重要的关系;所有教育、教学行为的效果的实现,都以师生之间的信任为基
础,以教师是否得到学生信任为基础。惩戒权的实施更是如此。
对师生关系惩戒权实施细则的制订和出台是在国家层面进行,但是惩戒权的实际使用,是在教师与学生的个体之间
进行的,是教师与学生个人之间的互动。因此,教师与学生的已有关系,是惩戒权实施的前提。师生之间已经建立了信
任关系的,惩戒权容易取得较好的效果;即使在惩戒权实施过程中,对师生关系形成一定的冲击和考验,而结果则可能
是师生信任的进一步巩固。如果没有师生信任这个基础,惩戒可能扩大师生之间的矛盾与裂痕。不得不说,目前师生之
间,尤其是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信任比较薄弱。因此,教育惩戒权的实施,应该慎而又慎。操之过急,可能事与愿违。
教师惩戒学生和教师受罚都应依法依规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艾萍娇
据报道,今年 5 月,山东日照五莲县二中班主任杨某用课本拍打逃课学生,被学校停职一个月,取消评优并师德考
核不及格。日前五莲县教体局下发文件,对杨某追加处罚,要求学校新学期不再聘用杨某,并将其纳入信用“黑名单”。
五莲县教体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责成学校不再聘用杨某,是指五莲二中不再聘用他,其他学校还是可以聘用。
不少网友对当地教育部门追加处罚颇为不解,认为虽然没有剥夺杨某的教师资格,但如此处罚对他能否继续从教影
响很大,将其纳入“黑名单”,至少令其短期内很难找到工作。舆论对此事的普遍反应是“处罚过重”。
当前,无论是教师惩戒学生,还是教育部门处罚教师,都很难做到严格意义上的有法可依。最近颁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提出,“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但现实中
教师惩戒学生面临困境。舆论呼吁加快制定实施细则,以明确惩戒教育的尺度,把教师从惩戒教育的困惑中解放出来。
要纠正违纪违规学生的不良行为与习惯,需要进行适当的惩戒,但何谓适当的惩戒,目前缺乏明确的规定。比如教
师罚站学生,是惩戒还是体罚?要落实教师惩戒权,就必须有惩戒的细则,要根据学生违纪违规的具体情节,明确谁来
进行惩戒,进行怎样的惩戒,教师如果滥用惩戒权,要对教师进行怎样的处罚等等。
对于学生的课堂违纪行为,为维护课堂秩序,教师应该有直接惩戒权,细则应该明确学生有哪些违纪行为,教师可
以进行怎样的惩戒。比如,学生上课高声喧哗,破坏课堂秩序,第一次教师可以提出警告;如果警告后学生再违反课堂纪律,教师可罚站学生 5 分钟;如果罚站后,学生还不遵守课堂纪律,教师可把学生请出教室,交给保安处理。教师严
格按照这一细则进行惩戒教育,就不会再陷入是惩戒还是体罚的争议。而对于学生在课堂之外的违规违纪行为,那就属
于校园公共事务,对这类行为的惩戒权,就不在教师手中,而应该由学校按校规处理。
如果教师超出细则规定处罚学生,被学生和家长投诉,那教育部门、学校应该成立独立的调查组进行调查。在调查
过程中,要听取当事教师的申辩,调查组要根据调查结果,做出处罚建议,再由学校、教育部门进行最终的处罚。这就
能确保处罚依据事实,公平、公正。不根据事实,为平息家长的意见而问责教师,会让更多教师在教育学生问题上采取
消极的态度。
五莲县二中教师杨某处罚逃课学生,用书本拍打,算得上体罚学生,超出了惩戒教育的范畴。如果对于学生逃课行
为有明确的惩戒细则,规定这类行为属于违反学校规定(而不是课堂秩序),要教师把学生逃课情况报告给学校,由学
校的学生事务中心(这一中心应由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专业人士共同组成)进行调查,根据调查
结果,按照校规对学生进行处罚,那么,教师在面对学生的逃课行为时,就会按惩戒细则进行,而学生因逃课被处罚,
也会“心服口服”。
当地教育部门在对杨某进行处罚时,也没有按照严肃的程序进行。总体而言,第一次处罚基本是可以接受的,毕竟
杨某的惩戒行为过头,涉嫌体罚学生,违反师德规范。之后为何要追加处罚,还把杨某纳入“黑名单”,教育部门应当
给出合理合法的解释,否则就难以令人信服,会让人觉得处罚过重。
任何对教师和学生的处罚依据都应该公开,而不是遮遮掩掩,这是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没有清晰尺度的教师惩戒
学生,以及不问青红皂白对教师问责,都不是依法治教。
明确“教育惩戒权”并非鼓励体罚
来源:新京报 作者:宋鹏伟
何谓适当的惩戒,关键在度的掌握。所以,教育惩戒的方式方法就十分重要了。
据新华社报道,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 9 日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按照日前印发的《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教师教育惩戒权。
中央文件首次提出要“明确教师惩戒权”,很多人便认为这是“允许适度体罚”的信号,其实是一种误读。一者,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规,都有“禁止体罚”的明文规定,部门文件不可能与法律相悖;二来,吕玉刚司长也表
示,虽然提出惩戒权是针对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愿管的现象,但现实中也“存在一些过度惩戒的行为,甚至体罚学生,
这也是不合适、不应该的。”
意思不难理解:为了对学生负起责任,教师必须行使自己的教育惩戒权,但体罚仍然是不允许的。
“教育”本就包含两个方面,除了教授和引领,对行为进行规范亦不可或缺。遗憾的是,在禁止体罚之后,一味提
倡赏识教育,强调循循善诱、润物细无声,事实上让不少“熊孩子”对规则缺乏敬畏,无形中增加了管教的难度。教育
的形式当然是多样化的,可离开了惩戒这一手段,难度和效率便会几何级提升,加上缺乏动力,部分老师看似不负责任
的做法也就不难理解了。
何谓适当的惩戒,关键在度的掌握。体罚是以故意施加疼痛来逼迫其改正错误,自然很容易对学生的身心产生伤害,
所以并不值得提倡。然而,既然是惩戒,一定要让对象感到“不适”,否则就不会有效,所以,教育惩戒的方式方法就
十分重要了。譬如,日本就有类似的规定:让学生饿肚子不回家是体罚,学生犯错罚扫地是惩戒。在美国、英国等国家
的规定中,即使允许体罚,也要遵守以下规定:家长同意;不在公开场合进行;有第三人在场作证;考虑学生的性别、
年龄及身体状况等。凡此种种,都是在保证惩戒效果的同时,尽可能规避负面后果。如此来看,除了口头批评之外,通报批评、写检查、给处分,以及取消部分权利、到指定教室自习、罚做劳动等方
式,都属于教育惩戒可以考虑的范围。此外,教师的惩戒除了要有法律和文件“撑腰”,更离不开家长的支持。适度惩
戒既关系到师道尊严,本质上也有利于学生,这也是家校合作必须要达成的共识。
而要让教育惩戒权落到实处,还需明确惩戒权的实施范围、程度和形式究竟是什么。因此,下一步实施细则的推出,
值得期待。
“犯了错没人敢管”是学生的悲哀,
请把惩戒权还给老师
来源:中国妇女报 作者:佟吉清
学生犯了错,老师当然得管,否则就是失职。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教师该不该有惩戒权,却成了莎士比亚
式难题,反复被提及,却一直无解。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邢台学院文学院教授陈凤珍建议,为了使学生
少犯错误健康成长,使教师摆脱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使中小学校学生管理进入正常轨道,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中应该
包含教师在必要时候行使教育惩戒权的条文。
一时间,惩戒权这个话题,再次成为公众讨论的热点。
能否赋予教师惩戒权,先要厘清惩戒的含义。这个词之所以敏感,是因为人们习惯性地把惩戒和惩罚甚至体罚
相混淆,一旦提起,脑回路就会跳转到民国或更久以前的画面——一位身着长马褂的私塾先生,手里拿着戒尺,遇到调
皮捣蛋的学生,就会抡起板子打。汪曾祺在《我的初中》一文中回忆他的初一、初二国文老师高北溟先生时有过这样的
描述:高先生教书很严,学生背不出来,是要打手心的。汪曾祺的堂弟挨过多次打,因为他小时候极其顽皮,不用功。
后来,这位堂弟发奋读书,成了著名的心脏外科专家。旧时代的戒尺是暴力的代名词,但辞海对惩戒的解释是“惩治过
错,警戒将来”,也指引以为戒,即以过去的失败作为教训。可见,惩戒重视的是结果,体罚则是规训的过程和手段,
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谈惩戒即色变实大可不必。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仅就惩戒的方式而言,有口头提醒、背诵课文、写检讨甚至告知家长等等,用体罚来管
教学生简单粗暴,是最低级最懒惰的选择,会造成儿童的身体伤害,在其心里留下难以弥合的阴影,还会滋生社会戾气。
网上曾疯传一段视频,一位初中老师因二十年前动手打人,被成年后的学生以暴制暴拦路掌掴,该男子在被抓后承认自
己打人有错,但指称老师也有责任,足见体罚贻害之深。
随着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意识的提升,被误认为体罚的惩戒逐渐远离校园。加上有些家长对学生进行过度保护,
舆论对少数老师不当教育行为的过度渲染,造成老师该管而不敢管。最极端的案例是“老师罚学生,警察抓老师”所激
起的纷扰。只因一名女学生迟到老师让其罚站几分钟,身为派出所副所长的父亲,就驱警车直入学校,将株洲县育红小
学三年级某班教师带走并关入审讯室 7 小时。当教师因管教学生而要为自己的人身安全担忧时,惩戒教育自然就成了禁
区。
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教育,最完整的方式是奖惩并举,该表扬的表扬,该修正的修正。所以,问题的关键不是
该不该惩戒,而在于如何把握惩戒和体罚的边界,怎样获得家长的理解、认同和支持,以消除误会,减少阻力,赢得信
任,达成最佳的教育效果。去年底,常州市局前街小学力排众议,酝酿推出惩戒制度,为此,专门召开了一场由教师、
心理学专家、法律界代表,以及学生和家长参加的听证会,论及的惩戒方式包括批评、加倍劳动、取消部分特权、没收、
静坐、诵读、隔离、陪读等八种,此举在社会上产生强烈反响,获得很多家长的肯定,为家校联合推进惩戒教育回归校
园提供了很好的样本。
惩戒没错,体罚不该;赏识可以有,管教不能少。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有教育的权利,学校有处分的权利。惩戒作为教育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义务教育法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不能对学生实施体罚和变相体罚”并不
矛盾。赋予教师惩戒的权利与义务,首先必须明确其目的是纠正“熊孩子”的不良行为,最终使学生全面健康成长,重
点要纠正公众对惩戒一词的认识偏差,明确惩戒的事由、方式、程序等硬核,同时要尊重孩子的人格和尊严,具体考虑
未成年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并和家长及时沟通,增进共识。此外,惩戒还要在有效的监督之下实施,或请家长配合完成,
确保其合情、合理、合法,不被滥用。
好的教育集教书和育人于一体,好的老师要做到宽严相济。曾经被一篇题为《希望你能遇见一位手持戒尺、眼
中有光的老师》的文章彻底感动,作者是一位怀有深爱的母亲,她不赞同“暴力喂养”的棍棒教育,更反对变态凶残的
体罚教育,但支持有理有度的惩戒教育。这位妈妈告诉她刚刚入学的孩子:对你要求严厉的老师,你不要心生敌意,反
而要心怀感激。因为,只有负责的老师才会顶着种种压力和风险,去苦口婆心或大动干戈地管教你。他期待你成才变好,
才如此出力不讨好。这是传道授业的悖论,也是为人师者的深情……如此真诚的文字,道出了很多父母的心声,赢得广
泛共鸣。
教不严,师之过。如果教师不敢管,不想管,定会增加家长的忧烦,更是学生的悲哀。把惩戒权还给老师,是
对教师负责,也是对家庭和未来负责。
其它素材:
乾隆的太子嘉庆小时候因为读书不用功,被老师王杰惩罚下跪,恰好被乾隆看到,乾隆让太子起来,责备王杰:
“教者天子,不教者亦天子,君君臣臣乎?”乾隆的意思是:(太子)教导是天子,不教导也是天子,还有没有君臣上
下之分了?王杰当场怼了回去,说:“教者尧舜,不教者桀纣,为师之道乎?”王杰的意思是,(太子)教导就是尧舜,
不教导就是桀纣,这是我做老师的责任和权力。王杰不畏权势,坚持行使了自己的教育惩戒权。
我不知道为什么家里的人要将我送进书塾〔书塾〕就是私塾,旧时家庭、宗族或教师自己设立的教学处所里去
了,而且还是全城中称为最严厉的书塾。……第二次行礼时,先生便和蔼地在一旁答礼。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
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我对他很恭敬,因为我早听到,他是本城中极方正,质朴,博学的人。……他有一条戒尺,
但是不常用,也有罚跪的规则,但也不常用,普通总不过瞪几眼,大声道:“读书!”……
——鲁迅《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2019 年 4 月 29 日下午,山东省日照市五莲二中 2016 级 3 班学生李某某、王某某逃课,私自到操场玩耍,被
该班班主任杨守梅安排学生叫回,在四楼门厅内用课本抽打。2019 年 5 月 5 日,五莲二中做出处理决定。学校称,杨
守梅身为教师,私自体罚学生,违反了学校及上级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五莲二中对杨守梅作出了如下处分决定:
停职一个月;向当事学生和家长赔礼道歉,向学校书面检查;承担诊疗费;取消评优,师德考核不及格;党内警告、行
政记过。时隔两个月,2019 年 7 月 2 日,五莲县教育和体育局对杨守梅体罚学生一事做出了追加处理:扣发杨守梅老
师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责成五莲二中新学年不再与杨守梅签订聘用合同,将杨守梅老师五莲县信用信息评价系统“黑
名单”。事件曝光后,网友一边倒地对杨守梅老师表示支持。7 月 23 日,教体局撤销对杨守梅老师的追加惩罚。
2018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4 时许,沅江市三中某班学生罗某杰(男,16 岁,沅江市草尾镇人)与班主任鲍某(男,
47 岁,沅江市阳罗洲镇人)发生争执,罗某杰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跳刀刺伤鲍某,鲍某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成年人(如父母或老师)对小
孩(子女或学生)身体使用的惩罚,可表现为各式殴打,罚站罚跪等。
1、侵犯了儿童的人权和尊严。2、造成儿童身体和心理上的伤害,可以导致长大后的行为问题。3、和家庭暴
力之间没有严格的区限。反过来,暴力虐待儿童者多用体罚来辩解。4、靠体罚达到的效果是短期的。5、不能达到真正
的教育。如儿童怕被打手心而学习,反而会损害其求知欲会引起孩子心理扭曲。6、据科学研究表明,在体罚中成长的
孩子长大之后智商普遍偏低,且易产生精神问题。7、违反我国现行法律制度。
作家三毛在 13 岁那年,被她的一位中学代数老师怀疑数学考试作弊,受到了体罚。老师用毛笔蘸着墨汁,“蘸
得饱饱的,饱得毛笔都胖起来了”,然后把三毛的眼睛画成两个大黑圈,像只熊猫一样。老师一面画一面笑笑地说:“不
要怕,一点也不痛也不痒,只是凉凉的而已。”墨汁像黑色的眼泪,顺着三毛的面颊滑下来,她把嘴紧紧地抿着,黑色
墨汁滑进她的嘴角漫进嘴里。老师对三毛说:“你转过身去给全班同学看一看。”三毛就这样面对大家在教室的角落里
一直站到下课。老师还不肯罢休,要三毛到操场绕一圈再回到教室。13 岁少女的自尊就在这位老师的一次自以为高明
的体罚中被摧毁了。她成了老师眼中的坏孩子,也成了同学和自己心目中的坏孩子。
2019 年 7 月 13 日,陕西商洛商丹高新学校初一女生频遭老师脏话辱骂一事引发关注。婷婷(化名)自称,遭
班主任王某某辱骂近半年。婷婷家人曾就此事与校方沟通,但王某某对婷婷的辱骂并未停止,直到其陆续录下 100 多条
辱骂录音。14 日下午,商州区一副区长带领涉事教师向学生及家长鞠躬道歉。14 日晚,商州区科教体局通报称,给予
王某某记过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事的其他人员,待联合调查结束后,将依纪依法做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