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名师指津:明确议论文写作中的“理想听众”
综观近几年高考作文写作的现状,议论文依然占据重要地位。综合近三年的高考阅
卷经历发现,95%以上的考生的文体选择都是议论文;而在高中三年的备考过程中,学
生基本上也是以议论文的训练为主,兼顾其他文体的写作。由此可见,议论文依然是我
们高考作文写作的主流文体,写好议论文,是学生作文备考中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最
大的难题。
目前,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 3、必修 4 的“表达交流”单元指导学生练习撰写议论
文。许多学生在写作时只知从某些方面去论证中心,并且仅仅是为论证而论证,缺乏写
作说理的针对性,没有明确的写作说理对象意识,未能从读者或“第三者”的角度出发
来论证说理,来思考自己的论证有无不妥之处,因而论证时有自说自话之嫌,疏漏之处
甚多。有的文章虽然进行了论证但不能令人信服。有的文章看似观点明了、说理清楚,
实则论证散乱拖沓,做不到严丝合缝、无懈可击。所以,笔者认为学生在写作议论文时,
必须要有一个明确的写作说理对象。如若不然,学生写出来的议论文就仅仅是对观点的
列举,无法说服人,也谈不上解决问题。张志公先生曾说:“在工作和生活中写任何文
章,都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的,写给一定的对象的,解决一定的问题的。学习期间练习写
文章,尽管只是一种练习,也应当这么办;首先,想一想,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是写
给谁看的,要解决什么问题的,把这些想清楚了,文章的中心意思就好定了,选用哪些
材料,怎样安排组织,以致遣词造句的种种问题,都好考虑了,只有写作时明目的、看
对象,写的文章才会有的放矢,于人于社会有益。”这样的议论文才能观点鲜明,论证
充分,逻辑严密,内容翔实。
其实,如果我们从议论文写作方面来看的话,议论就是说理,就是把我们所理解、
所认识的观点讲清楚,借助各种论据来证明我们的结论或观点。所以,学生在进行议论
说理的时候,说理对象是必须要明确的,我们的道理到底是说给“谁”听的?这个“谁”
到底应该如何界定?这些问题应是学生在写作前必须要了解清楚的,即议论文写作中的
说理对象需要明确,只有明确了说理对象,学生的写作才能有的放矢,说理议论才能够
事半功倍。那么什么是写作说理对象呢?从写作的角度上来看,写作说理对象又该如何进行界
定呢?从高中学生的议论文写作情况来看,写作说理的对象主要有四个:自己、“反方”、
阅卷者和第三者。为什么这么来界定呢?因为从我们平时的写作说理对象来看的话,我
们在论证说理的过程中:1.自说自话。按照自己的理解,运用自己的逻辑,得出自己想
要的结论,最后说服了自己。2.和自己假想的“反方”进行辩论,运用逻辑思辨等一系
列的论证方法,把“反方”驳倒。3.有的学生写作文就是写给阅卷人看的,所以直接把
高考阅卷人作为自己的写作说理对象。4.以“第三者”来作为说服对象,并且由此来确
定说理的主要构成要素。这四类写作对象是目前大部分学生在写作的过程中所体现出来
的,那么哪一个是学生写作说理的最佳对象即“理想听众”呢?
“理想听众”是谁,这是学生在分析说理时首先需要确定的,因为这会影响写作过
程中的说理策略、方式,并决定说理能否取得理想的效果。下面笔者简单分析一下高中
生在议论文的写作过程中无意识展现出来的四种听众情况,据此找准“理想听众”。
第一种情况,学生自说自话,陶醉于自我说理世界中,不关注或很少顾及其他因素。
二十世纪美国作家塔金顿曾说:“辩论会使人们更坚定地只是相信他们自己的想法。”
其实议论文的写作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辩论,所以学生在写作说理的过程中常常越写越觉
得自己的观点有道理。从客观公正的角度来看,其实有很大的局限性。究其根源,人们
常常会自以为是,有时甚至会固执己见而缺少理性,所以这种说理对象的选择和呈现最
普遍也最缺乏说服力。
第二种情况,驳倒“反方”观点,树立自己的观点。这种方式看似直接有力,但是
从逻辑上来看,驳倒一种观点并不是另一种观点成立的充要条件。并且从听者或者读者
的角度来看,作者论辩说理,很少能直接说服或驳倒对立方。这并不表示作者说理能力
弱,而是因为论辩式说理说服对立方的可能性原本就小。论辩式说理更多的是起到强化
自己一方的作用。十七世纪英国牧师和历史学家富勒说:“辩论从来不能说服不想被说
服的人。”就如同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一样。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这种写作方式存在只顾说理无视听者的弊端,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所以根本谈不上“理想听众”。
而第三种和第四种情形类似,也可以说前者包含在后者之中,所以笔者只分析后一
种。所谓“第三者”就是指那些立场中立,具有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的读者。从议论文
辩证说理的角度而言,理是说给“第三者”听的。以“第三者”为说理对象,并由此来
确定说理的主要构成要素,这也是英国哲学家和教育家图尔敏所认同的。在图尔敏之前,
对说理结构的理解和分析是以形式逻辑为着眼点的。图尔敏提出的说理分析模式有不同
的着眼点,它着眼于听众,具体而言,聚焦于那些立场中立、具有独立思考和判断能力
的“第三者”。体现在议论文写作中,就是阅卷者最乐于看到的理性思辨的具体表现。
其实,众多学生在长期的议论文写作的过程中,一贯秉持的说理论证更多着眼于事
理本身,运用单纯的说理方法来分析说理,至于谁是分析说理的“理想听众”,那些“理
想听众”会在听的过程中提出什么质疑,可能会有什么样的保留意见,这些质疑和意见
会不会对最终的说服力产生消极的影响,这些都被学生所忽视。然而,这些恰恰是“第
三者”所关心的。从这个角度来看,“第三者”才是我们分析说理的“理想听众”。
但是,为什么要让考生以“第三者”来作为
理想的说服对象?
首先,从本质上来看,高考议论文的论证说理是一种独语论证。无论论证得如何严
密,都不能保证能成功说服别人。再加上篇幅的限制,考生在思维的严密性、语言表达
的准确性上的差异与不足,让说理论证愈发艰难,需要考生从其他方面对其引导和补充,
而“理想听众”的定位和选取对此有所裨益,便会显得尤为重要。
其次,笔者认为,在普遍的说理论证的范畴中应该存在一种“公共理性”。按罗尔
斯的政治主张来阐释的话,即提倡“以听者能够接受的理由和方式进行说服”的互惠构
想。立论者简单说出自己觉得有说服力的论据并不够,还要考虑到听众的具体情形,找
出他们能够认同自己的理由。由此来看,议论文中的“公共理性”的展现并不是一套寻
找真理的路径,而是处理不同意见的一种对话模式。而这种对话模式的呈现,是可以在
分析说理的过程中具有较强的说服力,而这也是我们明确议论文写作中的“理想听众”的最重要的原因。
所以,在议论文在高考作文中占据重要地位时,考生应从一开始重视“理想听众”
的价值,在分析说理的行文过程中,要有明确的对象意识,始终以“理想听众”作为自
己的写作说理对象,来完成考场作文的写作,必定能写出上乘的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