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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解读质量守恒定律
质量守恒定律是初中化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定律,是初中化学学习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中考命题的热点。为帮助同学们掌握该定律,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解读。
一、熟记质量守恒定律的内容
在化学反应里,参加反应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等于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总和。
二、抓住应用定律时应注意的问题
1.“化学反应”明确了质量守恒定律的适用范围,质量守恒定律只能用来解释化学变化,绝不能用来解决物理变化。[来源:学科网]
例如,1 g水加热后变成了1 g水蒸气,这一变化前后质量虽然相等,但由于该变化是物理变化,所以不能用质量守恒定律解释。
2. “参加反应”、“反应后生成”指明了质量守恒定律的计算对象。“参加反应”是指真正参与反应的那一部分物质的质量,如果没有参与反应或反应后有剩余,则不能计算在内。“反应后生成”是指化学反应后生成的各物质的质量,不包括反应前就存在的此物质的质量。
例如,将一根铁丝放在盛有一定量氧气的集气瓶中充分燃烧,反应结束后剩余一段铁丝,则生成四氧化三铁的质量等于集气瓶内参加反应的氧气质量与参加反应的那一部分铁丝的质量和,剩余铁丝的质量不能计算在内。
3. “质量总和”强调了质量守恒定律的研究对象是质量,不是体积,也不是反应前后分子个数。对于反应物和生成物均为气体的反应来说,反应前后物质的质量总和是相等的,但体积总和却不一定相等。例如,一氧化碳在氧气中燃烧生成二氧化碳的反应中,反应物的体积总和为3,而生成物的体积和为2,体积不相等,但参加反应的一氧化碳和氧气的质量总和与反应后生成的二氧化碳的质量却是相等的。
很多化学反应中都有气体或沉淀参与,因此“质量总和”包括固、液、气三种状态的物质。应用质量守恒定律解释常见现象时,不能丢掉任何一种反应物或生成物的质量,尤其是有气体参加或生成的反应,否则就会出现“表面质量不守恒”的现象。例如,生石灰在空气中放置一段时间后,质量增加了;铁生锈质量也增加了;蜡烛燃烧生成了二氧化碳和水,渐渐变短了。事实上,上述现象都遵循质量守恒定律,之所以出现上述表面质量不守恒的现象,是因为忽略了参加反应以及反应生成的气体质量。
三、正确解释定律的实质
化学反应的过程,就是参加反应的各物质(反应物)的分子发生变化,分裂成原子,原子再重新组合成新分子(生成物)的过程。在化学反应中,反应前后原子的种类没有改变,数目没有增减,质量也没有改变。所以化学反应前后,各物质的质量总和必然相等。
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对质量守恒定律的具体内容进行创新拓展,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加以详细分析:[来源:学.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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